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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1806-085752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6-12 14:53
名 称: 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和金融广告防范金融风险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关键字: 金融 呈贡 区市 市场 监督管理

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和金融广告防范金融风险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1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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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17年12月7日省政府防范金融风险座谈会精神,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整治违法金融广告的相关要求,按照、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金融广告防范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楼宇铺面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呈贡区涉金融广告和非法集资广告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云南省工商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商办字〔2016〕34号)及《昆明市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昆工商办 [2016]30)精神,认真开展金融广告清理排查工作,严厉打击发布和传播违法金融广告行为,努力实现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非法集资和金融广告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绍辉(局长)

副组长:马晓荣(副局长)

        勇(副局长)

        吴小波(副局长)

        艳(副局长)

员:钟朝文(龙城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竹强(斗南市场监管所所长)

       周晋芳(洛龙市场监管所所长)

       徐文鑫(乌龙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国平(吴家营市场监管所所长)

        旭(雨花市场监管所所长)

朱家源(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郑艳丽(商广科科长)

        常(市场科科长)

        曦(经发科科长、登记科负责人)

       缪梅花(法规科科长)

       黄林芝(消保科科长)

       冯云雁(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广科,办公室主任由马晓荣副局长担任。

、整治工作的重点和目标

(一)整治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校园贷和现金贷等金融广告,线下市场主体以投资理财及信息中介、民间借贷名义发布的金融广告,以及招商、特许加盟、房地产投资、收藏品投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重点是以下几类广告:

 一是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

  二是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

  三是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的;

  四是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

  五是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

  六是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的;

  七是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

  八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

  九是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购房杠杆的。

(二)整治工作目标

整治的重点区域为互联网、大众传播媒体、户外媒介和经营场所。局属相关部门、各派出机构要对管辖的广播、电视、报刊等主要大众媒介,以及大型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网站和财经金融信息网站、房地产类网站等综合性互联网站依法开展监测监管。强化对户外媒介、场所内外广告媒介、印刷品宣传单(册)等金融广告内容的检查,加强对辖区内主要商业区域、交通枢纽、交通工具、楼宇以及居民小区发布金融广告的检查。

三、整治工作的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2018年6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3月20日—2018年4月1日)

  互联网领域:商广科要主动加强与政府金融办沟通联系,根据网监部门提供的辖区内金融、类金融企业自设网站名单和相关互联网金融网站名单,对网站中的广告宣传内容进行排查。

  传统媒体:商广科指导各派出机构,按管辖原则对传统媒体金融广告进行排查。

  户外广告:商广科指导各派出机构,按属地管辖原则对

对广告牌、广告屏、公交站牌等户外媒介金融广告进行排查。

  经营场所:各派出机构要对辖区内金融、类金融企业经营场所的店堂广告、宣传册(页)等广告进行排查。

  (二)清理整治阶段(2018年4月1日—2018年6月20日)

  局属各相关部门、各派出机构要加强监管执法,按照排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严厉惩治违法责任主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工商部门和政府金融上报监测和检查信息,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情况,在向同级政府报告的同时,也要及时向上级工商部门进行汇报,防范执法风险。

  (三)评估总结上报阶段(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5日)

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并及时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汇总、汇报、反馈政府金融办和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