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6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6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张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兴呈路龙街口至呈祥街安装路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局接到该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情况如下:
一、您提出在兴呈路龙街正街口至交警大队路段安装路灯。现阶段兴呈路(锦辉酒店至驼峰街)改扩建工程已被区政府列入2018年市政道路建设及道路综合整治任务,由我局负责实施。我局计划2018年底完成可行性研究编制,2019年底完成前期工作和征地拆迁工作,2021年底完成建设工作。为避免该路段照明工程重复投资,此路段目前不宜进行路灯安装。请代表理解。
二、您提出在石碑村口连接呈祥街路段安装路灯。该段道路建设主体为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我局与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接,了解到该路段未安装路灯原因如下:
1、呈祥街建设时路灯(含电源线路)仅安装到了玫瑰路,玫瑰路以西至兴呈路为便道,不具备安装条件;
2、该路段道路狭窄,路灯灯杆高约8-9米,夜间灯光照射会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3、呈祥街(玫瑰路至呈贡71号路)已被区政府列入2018年市政道路建设及道路综合整治任务,由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按计划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前期工作和征地拆迁工作,2019年3月31日完成玫瑰路至兴呈路段建设。为避免该路段照明工程重复投资,此路段目前不宜进行路灯安装。请代表理解。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努力争取尽早完成兴呈路(锦辉酒店至驼峰街)改扩建工程建设任务,给群众一个安全舒适的通行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杨秀芝 13888131068
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