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王燕兴等七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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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燕兴等七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各部门:
根据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关于提议高艳萍等三位同志免职的通知》(呈干〔2018〕2号)、《关于提议王燕兴等四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呈干〔2018〕9号)、《关于提议赵晓翠同志任职的通知》(呈干〔2018〕25号)精神,经中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党组2018年2月12日会议研究,决定:
王燕兴同志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严 凤同志任昆明市呈贡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免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晓翠同志任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艺嘉同志任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莫存平同志昆明市呈贡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德盛同志昆明市呈贡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海艇同志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