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呈贡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建和谐”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打造亮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现将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 2016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
1. 集思广益,高位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为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良好开局,区司法局于2016年7月份组织开展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七五”普法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今年积极创新三项工作措施,高位推进“七五”普法良好开局:一是开展“菜单式”普法,根据群众需要开具普法清单,先后到驻呈某空军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到十四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到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二是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从公检法司四个单位推选人员组成宣讲团,轮流到6个街道进行巡回宣讲,结合典型案例,以群众语言向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以案释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三是组织全区35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普法网络知识竞赛,提升法律素质。
2. 健全机制,认真履行普法牵头单位工作职责。为抓好全区公民的普法教育工作,区委区政府在司法局分别设立了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区司法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着力于协调调动40余个成员单位的普法积极性,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一是争取上级支持,将普法工作列为各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绩效考核,二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三是编写普法工作简报,及时将各部门的普法工作动态反馈给各部门。通过以上三项举措,有效地调动了全区各部门的普法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3. 创新推动,抓实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工作。一是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制作10万本“中小学生普法主题作业本”,采用漫画的形式,将和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制在作业本上,免费发给全区中小学生,提升青少年普法效果;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组织普法成员单位进校园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二是抓好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工作。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组织人员到社区、集贸市场、工地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组织洛龙司法所到高铁站附近社区开展护路护线法治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有效加强了流动人群的普法教育工作。三是抓好企业普法教育工作。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进公交集团分公司、十四冶等企业上法治课,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四是加强驻呈高校普法教育。在新生入学等重点时段,组织人员到驻呈高校开展送法进高校活动,到云南民族大学、云南中医学院等高校上法治课,制作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万余份,有效引导了大学生的学法意识。五是组织开展学法考试及法律知识竞赛工作。一方面抓好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教育。于7月份组织全区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昆明市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合格率达99%;另一方面开展全民普法考试工作。于9月份组织全区各部行业参加了全民普法考试,并组织3500余人参加了昆明市首届普法与依法治理知识网络竞赛,有效提升了全民法治观念。
4. 强化创建,提升多领域依法治理水平。一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制定了《昆明市呈贡区2016年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和创建目标,做好已创成各级“民主法治社区”的动态管理和复核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昆明市2016年“法治乡镇(街道)”创建申报和已命名“法治乡镇(街道)”复核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街道开展市级“法治街道”的创建申报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法律九进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了《关于组织申报创建昆明市2016年“法律九进示范点”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法律九进示范点”的创建申报工作。四是组织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了《关于组织申报创建昆明市2016年“法治文化示范点”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创建申报工作。今年,共创建市级“法治街道”1个,“民主法治社区”1个、“法律九进”示范点13个、“法治文化示范点”6个;组织开展创建区级“法治学校”2个。
(二)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
1. 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我区把推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着力构建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社管综治部门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政府法制和信访部门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着力巩固街道、社区和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狠抓了区和街道两级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机构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地校联调中心建设。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本要求,创新拓展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有效落实全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和各街道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力度,诉调对接机制、公调对接机制、交调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发挥了有效作用。对矛盾纠纷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工作衔接,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已达到67个。其中,1.组织领导协调机构7个(区级大调解协调中心1个、街道大调解中心6个);2.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35个(街道6个、社区29个);3.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会7个(交调委2个、医调委1个、劳资调委1个,消调委1个、妇调委1个、环境污染调委1个);3.派驻调解室17个(派出所联调室6个、地校联调处中心9个、驻法院调解室1个、小区调解室1个、个人调解室1个),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洛区域内全覆盖。
2. 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区各基层调委会均按要求做到“五有”、“四落实”、“六统一”。即有办公场所、标识标牌、印章、办公经费、工作台账;做到组织、制度、工作、报酬落实;达到调解委员会名称、印章、标牌标识、工作程序、工作台账、文书档案统一,调解场所设施齐全。还特别打造了4个街道、8个社区和2个专业性调委会规范化人民调解室,已达到全面规范化标准(有专门调解室,规章制度健全,标识、标牌和制度牌匾统一制作材料上墙明示,配有桌、椅、柜、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办公设施齐全)。各调委会调解委员名册及基本信息情况已录入存档备案,实现了网格化管理。全区6个街道调解委员会均开通了新浪微博,有专人负责街道调解委员会实务微博的操作和管理,有网评员(信息员)处理日常信息发布、更贴,实现网上、网下调解的联动互动。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规范,始终坚持“四原则”: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贯穿于矛盾纠纷解决的整个过程,抓好先行调解、强化全程调解、注重全面调解,同时也防止久调不结。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栽、诉讼等工作前,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二是坚持依法调解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程序进行调解,做到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调解工作得到有效维护。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在调解过程中,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也注重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源头预防、预警在前,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同类矛盾纠纷多次发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效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思路、新方法。
3. 抓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及培训学习。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坚持每季度到司法所调研和指导工作1次,分管领导和基层科每月到街道、社区掌握了解工作情况,及时指导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大调解协调中心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会议;有效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一是区司法局每年举办1至2次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和表彰会,已累计培训调解员721人次,表彰十佳调解能手50人次、优秀调解委员会50个;二是以司法所为单位每年对所有调解员进行一次轮训,主要是针对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与形势、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技巧、和几类常见矛盾纠纷调解的法律依据、调解原则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三是每年分批组织司法所长、基层法律工作者和专业性、高校、医调委及交调委的人民调解员参加市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使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4. 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今年1-12月,呈贡区司法局全力组织全区67个调解组织认真开展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已排查出各类纠纷8157件,已调解8157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8148件,调解成功率达99.89%,涉及当事人20758人,协议涉及金额10224.65万元。二是做好“两会”、“春节”、南博会与G20杭州峰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矛盾纠纷,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人民群众节假日欢乐祥和,在辖区内开展全面、深入、拉网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排查调处和领导保安责任制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控制在初始阶段。三是做好矛盾纠纷排隐患形势分析研判工作。辖区内各司法所排查的纠纷主要为普通民事纠纷,难点热点问题和矛盾纠纷经过排查化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全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妥善化解,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力导致矛盾升级或激化的民转刑案件。
5. 抓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考核工作。我局加强对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案件考核工作,根据《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有效提升人民调解案卷质量的通知》(昆司通〔2014〕110号)的要求,按照市、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管理使用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和改进呈贡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的考核和奖励兑现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考核工作的通知》( 呈司通〔2015〕1号)文件,以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案件质量,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呈贡区2016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考核结果为:累计考核案件5779件。
6. 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建设实现全区覆盖。根据《昆明市司法局开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昆司发〔2013〕95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即“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实现全区29个社区组团法律服务工作全覆盖,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现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备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27人,各法律服务所深入社区开展组团法律服务,认真当好社区的“四大员”,切实践行“四个服务”,积极实现法律服务“六个更加”及法律服务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7. “矛盾纠纷地校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完成。加强地校合作,及时预防和调解校与校、校与周边地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消除矛盾纠纷隐患,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2016年10月完成云南师范大学矛盾纠纷地校联合调处中心建设任务,标志着呈贡区“地校联合调处中心”已全部建设完成,实现了驻呈9所高校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
(三)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方式,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
1. 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落实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制度。在春节、两会期间等敏感时期,组织6个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拉网式安全维稳排查工作,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管理,确保及时掌握其动态信息,提高监督实效。完成省厅要求上报的关于云南省社区服刑人员特殊身份的统计与申报工作。今年全区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8名,解除矫正64名;目前在册106名,其中缓刑99名,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发出警告23份;办理变更居住地34人,其中同意迁入9人,迁出8人;办理请假审批36人次,社区矫正人员建档率100%。
2. 建立社区矫正及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示范基地。通过建立基地,充分发挥基地集中教育、集中劳动、法治宣传、刑满释放“三无”人员过渡安置等九大功能,保证每人每月教育、劳动不少于8小时。自基地建立以来,司法部基层司司长罗厚如,省司法厅副厅长吉志勇、社区矫正处处长钱文,市司法局局长刘婉秋以及区委、区政府各分管领导均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分别到现场做指导提要求,区政协副主席组织政法界别组到基地专题调研,提建议和要求,特别是省司法厅吉副厅长现场提出“要建成全省规范化的示范基地”,为基地建设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全年累计组织40批次650余人次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劳动。
3. 健全心理矫治工作机制。建立呈贡区社区矫正“心耘”工作室,聘请心理咨询师每周2次对4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活动。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预测与危机干预等一系列活动,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特征,帮助其正确认识心理问题,改变其不良的认知方式,消除其不良心理及心理障碍,促进其适应改造环境,最终实现“矫心”目标。全年累计开展95人次心理矫治,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效果凸显。
4. 建立与驻呈高校联合矫正工作机制。分别与云南师范大学和云南大学法学院建立“云南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实习基地”和“云南大学法学院教学实习基地”,组织在校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围绕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分别到区司法局和6个司法所开展心理矫正和日常监管教学实习,并就典型案例为实习学生开展教学指导。全年两所高校共组织 5 批 23人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到区司法局业务科室和6个司法所开展教学实习。
5. 开展远程探视和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工作。建立集音频、视频和数据三网合一的“远程探视会见中心”,进行远程探视帮教。认真为每一位申请远程探视的家属做好与监狱远程探视对接工作,通过对服刑人员家庭、社会帮教组织提供“一站式”提供帮教探视服务,降低了帮教探视服刑人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提高了服刑在教人员的改造质量,全年共安排23次55人进行远程探视会见。对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两个信息平台内容进行有效、正确录入,对新增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对定位手机关机、越界、停机的矫正人员进行督查整改,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到位,有效避免脱、漏管情况发生。
6. 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通过签订帮教协议,签订率达100%,并建立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着力加强日常管理,配合监狱做好即将释放的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加强与监所的信息共享、信息反馈,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对象的排查管控工作。今年全区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97人,安置帮教期满223人,目前在册273人。
(四)健全法律服务机制,全力服务新区发展。
1. 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构筑正义和谐法治环境。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在全区6个街道29个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实现了“中心、站、点”三级网络全覆盖;在工、青、妇、残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大胆创新设立了呈贡区看守所、呈贡区法院、高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失地农民外出租地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等特色站点,建立健全了援助机构网络,更加便民利民。将全区10个律师事务所90余名律师纳入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队伍,为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扩大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中心在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时放宽标准、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将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同时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我中心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扩大法律援助适用范围的规定,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法援案件中的比例,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提供法律援助案件数稳步提升。今年1至10月份,全区共受理各类法援案件208件(其中刑事案件103件,民事案件98件,行政案件2件,非诉讼援助案件4件,公证法律援助1件),办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案件28件、妇女案件22件、未成年人案件83件,老年人案件21件、少数民族案件8件、一般贫困者23件。办理各类法援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7.7%(其中办理民事援助案件上升60.7%,刑事援助案件上升18.4%)。三是加大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通过法律援助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关心和关怀,让老百姓知道,无钱也可以打官司。四年以来积极利用“三下乡”、“综治维稳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百千万”、“法律援助明白人”“关爱空巢老人”等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工地、高校、看守所等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通过以上宣传,提高了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2. 发挥律师队伍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建设。一是督促和指导做好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截止2016年10月,全区10个律师事务所共代理刑事案件159件,代理民事案件499件,代理行政案件9件,代理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17件,代写法律文书388件,接待法律咨询238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92件,担任法律顾问69家。二是组织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和依法治国专题培训,增强律师队伍遵守纪律的意识,同时,认真组织律师、公证员参加律协和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三是做好公证律师权利保障、违法违规惩戒、规范执业行为和投诉工作。为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2016年呈贡区建立呈贡区律师联席会制度,于2016年9月1日在我局召开了全区第一次律师工作联席会,我区创立的律师联席会议制度成为全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首创举措,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市律协的充分认可和支持。2013年以来全区律师未发生律师违法违规及违规收费的行为。四是做好律师年检、申请执业和转所的初审工作。根据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年度开展业务执业活动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掌握的情况进行初审。2013年来,共申请新执业律师为33人,转所的律师为24人,在区内转出转入的7人,转出区外的9人,转入区内8人。
3. 加强公证服务管理,努力打造优质公证服务窗口。继续加大对呈贡公证处建设投入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公证制度。2016年1至10月呈贡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113件,办结110件,接待群众涉及公证法律咨询1736人次,全处办证人员无违法违纪被投诉情况,无假证、错证发生。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和服务水平。
1.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质。区司法局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制定《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16年“学习型党组织”及“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坚持集中教育学习与个人自学教育相结合、领学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撰写心得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形象教育相结合、典型示范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专项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六结合”的方式,从“请进来、走出去、动起来”三个方面,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强化专门业务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工作素质。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积极选送干部参加省、市、区有关部门举办的普法骨干、基层法律服务、司法所长等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理论;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处置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同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区相关部门举办的计算机应用竞赛。通过不间断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业务技能和群众工作能力,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2. 抓实党支部建设,以党建促队建。一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党支部相关工作,认真制定2016年党支部自定目标及工作意见并及时召开会议安排布置;将党建工作列为政治处重要工作任务立项督查,明确责任,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工作落实。二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星期五政治业务学习及党员固定活动日时机,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及我局党支部书记作专题辅导,为全局党员上党课,组织开展“重走长征路,重温入党誓词”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章党规学习教育知识网络测试活动”,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 回顾光辉历史”讨论交流活动,认真加强对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打牢学习基础,以学促做,围绕“端正思想作风、解决突出问题”这个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支部及党员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三是认真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组织开展“帮困扶贫 捐资助学”活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为结对帮扶的吴家营社区2名困难学生捐款2120元,单位补助1880元,共计4000元学习补助金送到2名困难学生手中;慰问我局老党员及“手老手”结对帮扶的新天经贸有限公司党支部老党员;召开大会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实况、参观“红星照耀中国——外国记者眼中的中国共产党人”主题巡回展览及参加“云岭先锋颂”合唱比赛。2016年7月,局党支部被区委评为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一是落实责任制。局长与副局长,局长、副局长与分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处所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格局。二是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购买学习书籍充实廉政书柜,为干部职工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材料、发送教育资料、开展先进事迹教育及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三是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及时组织10名科级领导干部(含1名改非领导)、8民主任科员及其他5名科室负责人共计23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统计表。经过认真自查自纠,我局没有违反“六个严禁”的情况。四是深入开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工作。根据自检自查及征求意见情况,对照新区综合办文件规定4个方面整治内容进行认真研究,我局共梳理出存在问题6个,剖析存在问题原因15条,制定整改措施14条。坚持边查边改,目前,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政治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五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按照作风纪律建设要求,定期不定期发布遵守纪律的温馨提示,同时,制定《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作风纪律督查制度》,规范纪律作风督查,明确惩罚规定,派出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每月一轮到各司法所及机关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及作风纪律督查,了解掌握日常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到目前为止,司法局共组织开展作风纪律督查9次,召开作风纪律整治大会1次,会议通报3次,与部门负责人谈话1人,责成部门负责人教育谈话2人。六是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引导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职业;强化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认真开展对10个律师事务所及86名执业律师年检注册初核审查工作,完善律师执业档案,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杜绝私自收案、收费;认真开展公证质量检查,确保依法公证,杜绝错证、假证。完成全区7个法律服务所2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初检工作,上报市司法局复审后全部合格,按时注册。到目前为止,区司法局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均未发生被投诉举报情况,也没有因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被停业整顿、停止执业和处罚的情况。
二、 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2016年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六五”普法建设验收中,呈贡区是全市唯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的县区,我局1人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2016年呈贡区司法局被昆明市文明办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虽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大调解体系建设机构不健全,大调解中心建设工作需要积极推进。二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紧缺。现有社区矫正公岗17人,已不能满足今后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需要。
三、 2017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普法教育工作,提升全区群众法律素质。
一是着力做好以下全力抓好“七五”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首先,抓好八项普法主要任务的落实。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法治实践活动;六是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大力推进法治与德治融合发展。其次,抓好六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工作。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驻呈高校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外出租地群众和流动人口学法用法教育;六项重点普法对象的确定,结合了呈贡区高校聚集、外出租住失地农民较多、高铁运行及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较多等实际,体现呈贡区普法工作地域特点。各项任务对象相关部门,工作要求都比较具体,明确。最后,强化七项措施,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以案释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公益法治宣传制度;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监督考核机制。二是认真履行区普法办与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工作职责,对各单位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各单位抓好普法工作。三是抓好重点人群法治教育。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重点加强在校学生、新区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四是抓好普法阵地建设,提升普法教育效果。发挥现代网络媒体的宣传职能作用,利用网络平台更新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巩固完善三台山法治主题公园建设,加强刘家营社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强化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开展“法治学校”、“法治企业”等创建活动,全年创建分别不少于1家,开展“法律九进”示范点、“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
(二)抓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一是组织街道、社区坚持每月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确保小的矛盾纠纷不出社区,大的矛盾纠纷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二是继续做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强化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对已建成的2个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妇调委、医调委、劳资纠纷调委会、街道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四是继续抓好司法所和社区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打造社区规范化人民调解室,为其制作新的上墙规章制度,购买新的办公桌椅、调解桌、档案柜和配备电脑,不断改善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条件,逐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五是抓好人民调解队伍的能力水平提高,举办全区性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继续以司法所为单位开展一线调解员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六是定期召开调解工作例会,对重大舆情、重要信息、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有效妥善化解疑难矛盾纠纷。
(三)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帮教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地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探索基地在帮教中管理人、教育人的功能和作用,以充分发挥基地集中教育学习功能、心理咨询功能、集中劳动教育功能、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法治文化学习功能、交流互动功能、刑满释放“三无”人员过渡安置功能、“两类”人员就业培训指导功能、“两类”人员规范监管功能。二是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制定《呈贡区社区服刑人员分级管理办法》、《呈贡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昆明市呈贡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制度》、《呈贡区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考核办法》等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三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网络平台动态监管工作。健全信息档案,实现社区矫正监管由“人防”向“技防”转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到位。四是做好心理矫治工作机制。确保心理矫治工作常态化,更好的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积极发挥“心耘”工作室作用,提高心理矫正矫治质量。五是召开呈贡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与公检法司等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呈贡区社区服刑人员分级管理办法》、《呈贡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昆明市呈贡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制度》文件等。
(四)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补贴兑付工作。二是拓展和规范律师工作。做好区属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初审报批和年度考核初检报批工作;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监督指导以及执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和探索律师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做好维权和投诉查处工作,维护良好的法律服务秩序;开展律师参与市律协法律服务团参加基层公益性、便利性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和鼓励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动为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特殊人群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促进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机制,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强化律师在化解信访案件中的权威地位和法律服务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同时,加强对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的报备和指导。三是加强公证管理、规范执业行为。进一步强化公证管理服务职能,促进公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落实公证为民便民十项措施,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等方面有新作为;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公证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规范公证执业环境。
(五)健全完善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年度考核制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年度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部门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激发工作热情。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