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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1711-458193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1-02 10:02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的工作方案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 呈贡 区市 市场 中秋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0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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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两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呈食安办通[2017]6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的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两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中秋国庆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绍辉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肖勇、李艳、马晓荣 、吴小波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监督管理科,领导小组负责加强“两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安排、检查和落实工作。

二、工作目标

节日期间,食品市场需求旺盛,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局属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保持“两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把食品安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克服消极麻痹情绪,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迅速采取行动,认真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要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学校及工地食堂、流动摊点等进行认真排查,尤其是对超市、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宾馆等重要场所,对粮油、水果、蔬菜、畜禽产品、肉类、奶制品、保健品、糖果、酒类等重点品种,对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要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主要工作

(一)突出重点,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力度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两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监督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禁生产经营者购进、使用无合法来源或不可溯源的食品和原料,监督生产经营者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保证生产经营环境和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要以商业区、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区域,以月饼等节令食品生产者、大型商超、承办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单位、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及水产品、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法违规使用防腐剂、保鲜剂、助发剂、漂白剂等物质。深入贯彻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等27 号),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网络订餐管理。加大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管理力度。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农家乐、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两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

(二)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格节令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各监管所、执法大队、食品监督管理科在日常监督抽检抽验工作的基础上,要扩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范围,针对本地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点,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热销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并切实做好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积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针对中秋节期间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强化生产过程监管,杜绝生产企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回收食品生产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的行为;强化食品经营过程监管,杜绝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超保质期的食品以及不按照食品储存条件要求储存、销售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以及超市等食品经营者自制月饼等自制食品监管,确保加工制作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三)强化突出问题治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行动,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清真食品、普洱茶质量安全等各类专项整治。要针对使用工业明胶和非食用盐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病死猪肉等劣质原料加工食品、利用工业硫磺或工业松香加工食物、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等食品添加剂、食品制作过程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水产品非法添加抗生素、用回收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健食品标签和广告虚假宣传、网络订餐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及时抽样送检,对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经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必须及时通报并积极协调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做好相关查处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共治氛围

各部门要采取形象生动、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深入社区和乡村,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以野生菌等为重点的民俗饮食习惯风险预防的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慎重购买和食用不明食材加工制作的食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倡导科学理性消费。保持12331 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把“两节”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要完善并落实相关工作的应急预案,严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及时应对和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依法处置。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因擅离岗位、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请市场监管所于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一个星期内将“两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食品监督管理科,由食品监督管理汇总上报呈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要信息请随时报告。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