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局属各部门:
为切实改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存在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的现象,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大工程”的方案》的通知和《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文环境整治和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建设指挥部关于加强网吧管理和校园周边销售三无食品整治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呈贡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场测评的评价指标,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组织领导
为切实改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存在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的现象,经研究,决定成立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绍辉同志担任组长,区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区局党委书记蔡斌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肖勇、李艳、马晓荣、吴小波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监管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监督管理科,领导小组负责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安排、检查和落实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的现象,全面排查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对校园及周边小食杂店、小餐饮的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销售“三无”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内及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户、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等,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周边。学校周边主要指学校四周围墙半径200米的范围。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
一是校园内食品经营户、餐饮店及食堂;二是校园外食品经营户及餐饮店等;三是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及经营单位等。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
校园及其周边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熟肉制品、糖果、饮料、蜜饯果脯、冷冻饮品、膨化食品、面筋食品、烧烤食品、油炸食品、“五毛”与“一元”低价食品等。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
1.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摸底排查。结合辖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分布情况,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超市、食杂店、食堂等经营者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限期进行整改。
2.开展儿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要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认真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坚决查处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3.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规范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4.严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以及无检验合格证明和过期变质、质量不合格食品等的违法行为。同时对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原料、使用非食品原料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和制售“三无”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按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食品流动摊贩。
5.按省局要求,督促校园食品经营户和学校食堂进入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进行追溯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合力整治阶段(4月20日—5月20日)。一是要根据我区实施方案和整治措施,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深入全面开展,对在校园及周边开展针对儿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要将宣传资料发放张贴到每一户经营户,努力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行动的社会氛围。二是要针对辖区学校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小餐饮店的数量和食品销售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监管台帐,进一步明确辖区监管人员和监管责任,做到底数清楚、责任明确。三是要按照创建工作的要求,全面开展整治。确保经营户证照齐全有效,所销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二)巩固提升阶段(5月20日—6月20日)。一是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协同配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依法治理,全面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整治。二是要严厉打击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三是要结合抽检工作的开展,强化抽检检测工作,注重问题的发现率、上报率和处置率,切实整顿和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秩序。
(三)全面迎检阶段(6月20日—7月30日)。一是要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实地测评相关工作的开展,涉及实地测评的地区要对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查缺补漏,确保不放过一户、不漏掉一户。二是针对薄弱环节采取重点措施,强化工作成效,确保每一户都能达到测评要求。三是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一套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让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监管所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明确片区责任,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抓住工作重点,强化重点时段的整治。各监管所要抓住春秋季开学、“六一”儿童节、中考、高考等重点时间段,要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和存在问题为导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大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监管所要加大对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件的查办力度,快查快办,依法严惩,彻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因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失职渎职而影响创建工作的,按照《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密切协作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各监管所在专项行动中,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联动执法,要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安全联络员的作用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五)加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建立工作信息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及时上报。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从5月份开始,请涉及实地测评的各监管所每周四上午10:00前将周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上报局食品监管科。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监管所要全面对专项整治进行总结,并于7月28日前上报局食品监管科。
附件:昆明市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5日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