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茶桑果站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说明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部门决算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担负着全区农业的粮食、蔬菜、花卉、水果优良品种的引进、示范及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和全县动植物、水产品检疫、检验监督管理及病虫害防治、龙头企业扶持、抗灾、农资市场整治、农药上岗证培训、农村沼气建设及节柴改灶补助、农业环保、全国污染源普查、失地农民外出租地、森林培育、动植物保护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6年,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43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退休24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呈贡区茶桑果站决算总收入52918949.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61328.00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457621.64元,占总收入的1%。
部门决算总支出83352292.81元,其中:基本支出8408677.00元,占总支出的10.1%;项目支出74943615.81元,占总支出的89.9%。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8408677.00元,比上年增加13.77%,原因为正常的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的提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7%;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340.00元,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943615.81元,比上年增加178.48%,原因为新增项目资金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森林管护708683.00元;政策性社会性支撑补助100000.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901472.00元;执法监管17871.00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60560.00元;农业组织化与农业产业化经营1810000.00元;其他农业支出16458364.70元;森林培育3123087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0000.00元;动植物保护30000.00元;信息管理56000.00元;其他林业支出22824858.51元;农业保费保险补贴14936.60元;其他农林水支出650000.00元。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政府采购经费支出124500.00元。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44000.00元、办公家具购置3500.00元、林业网络安全设备56000.00元、森防站检疫员服装置换210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呈贡区茶桑果站2016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总资产额74505311.27元,主要包括流动资产68444056.66元,固定资产6061254.61元,固定资产具体为一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机械设备、房屋建筑物等。
(五)绩效信息管理。根据财政绩效部门的要求,我单位绩效管理信息在电子政务网站进行公开。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52292.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12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65.00元。
(三)节能环保支出808683.00元。
(三)农林水支出82033676.81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453468.00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茶桑果站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16933.3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53.3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80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9033.3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呈贡区茶桑果站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253.34元。其中: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115253.34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21353.34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林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呈贡区茶桑果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42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680.00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232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