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农林局(本级)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说明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部门决算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局是昆明市呈贡区主管农业、林业的职能部门。1、担负对口帮扶贫等工作。2、担负着全区林业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林业科技推广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6年,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23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退休29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呈贡区农林局决算总收入24230532.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30532.34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23750532.34元,其中:基本支出4337912.34元,占总支出的18.3%;项目支出19412620.00元,占总支出的81.7%。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4337912.34元,比上年减少11.83%,减少原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27580.57元,占基本支出的87%;机关行政运行经费561763.77元,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12620.00元。比上年增加131.05%,增加原因为有新增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林业防灾减灾2877450.00元;其他扶贫支出16535170.00元。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政府采购经费支出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呈贡区农林局2016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总资产额39851678.12元,主要包括流动资产36609611.70元,固定资产3242066.42元,固定资产具体为一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机械设备、房屋建筑物等。
(五)绩效信息管理。根据财政绩效部门的要求,我单位绩效管理信息在电子政务网站进行公开。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50532.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69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64.00元。
(三)农林水支出23460835.34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260333.00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呈贡区农林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06586.69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220.6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66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68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呈贡区农林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220.69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03220.69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93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林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呈贡区农林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85人,公务接待费开支3366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634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种调查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