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畜牧兽医站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说明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部门决算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的现行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承担辖区内动物疫病预防、监测、控制、扑灭;
3、负责兽用生物制品的调控、储备;
4、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的监测、监督;
5、负责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及业务技术咨询、指导新技术试验、示范;
6、负责畜禽良种推广;
(二)主要工作
1、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监测工作。
2、负责承担呈贡区农林局委托承担的行政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家犬免疫证》的核发和办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6年,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1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兽医站决算总收入21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69万元,占总收入的99.74%;其他收入0.56万元,占总收入的0.26%。
部门决算总支出24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万元,占总支出的95.69%;项目支出10.38万元,占总支出的4.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3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5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43%。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万元。主要项目为犬只免疫工作经费和动物防疫经费。
(三)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2016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总资产额54.15万元,主要包括流动资产44.09万元;固定资产159.78万元(其中:累计折旧149.73万元),固定资产分别为办公用房54.4万元、轿车5辆88.88万元、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共计16.5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绩效管理信息
根据财政绩效部门要求,我单位绩效管理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呈贡—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栏目进行了公开。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比上年增加50.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三)农林水支出226.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216.48万元、病虫害防治10.3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12.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业务招待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未发生因公出国费(境)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部门(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万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运行维护费1.33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防疫、动物疫情控制、禽流感防治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兽医站,公务接待费开支0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12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