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42号路(黄马高速呈贡南立交连接线)电力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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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42号路(黄马高速呈贡南立交连接线)电力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告
| 编号 | JKMCG2017070093 | 招标项目名称 | 呈贡42号路(黄马高速呈贡南立交连接线)电力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建设单位 | 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1.招标条件: 呈贡42号路(黄马高速呈贡南立交连接线)项目,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昆发改投资【2017】3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本项目电力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呈贡42号路(黄马高速呈贡南立交连接线)电力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概况: 2.2.1、路线起止点:起点: 黄马高速公路呈贡南立交出口收费广场;止点:呈贡东外环南路。 2.2.2、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路线走向:呈贡42号路(黄马高速呈贡南立交连接线)建设项目是呈贡区快速连接黄马高速和东外环南路的重要通道,起于黄马高速公路呈贡南立交,接黄马高速公路呈贡南立交出口收费广场,路线向西直行后右转向北,设800m平曲线右转直行穿过小尖山,在市委党校后设380m隧道穿过山体,于小尖山西侧设桥跨过泛亚铁路隧道顶,于昆明理工大学校区东侧设立交接呈贡东外环南路。路线全长约1.64km。 主要控制点:黄马高速呈贡南立交、市委党校、泛亚铁路、东外环南路。 2.2.3、电力迁改范围:10kV高压线两条,具体起讫桩号:K0+720~K0+780,拆迁长度:约60m;起讫桩号:K1+200~K1+638,拆迁长度:约400m。 2.3 项目地点:呈贡区吴家营街道。 2.4 项目总投资:电力迁改工程直接费用(建安费)约150 万元。 2.5 招标范围:①设计部分: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的所包含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概算、预算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整合深化设计出图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确保设计成果通过供电部门审核备案。 ②施工部分:本项目范围内影响道路设需迁改的10kV等电力线路的土地占用、青苗及地上附作物补偿、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组织验收及协调工作(含迁改手续的报审及迁改后的安装、调试、直到验收移交产权单位),负责相关检测、验收,保证送电等相关工作,最终施工范围以招标人与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 2.6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所有工作内容),其中:设计周期25日历天,施工周期9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1)设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电力部、电力行业、南方电网、当地供电部门等制定的规程、规范,并满足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当有新的工程设计项目的规程、规范颁布时,则适用新的规程、规范。 (2)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供电部门相关验收规范、《设计通知书》、《南方电网施工作业指导书》、《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2010)、《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GBJ53/T-24-2008)、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其他现行相关的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GBJ53/T-24-2008)中优良等级标准组织施工和管理。工程质量验收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按照供电部门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9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2.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4)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近3年(2014年至今)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或迁改类似业绩3个以上(含3个)和近3年(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合同金额7万元及以上的电力设计业绩。 (2)近3年(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或正在实施的3以上(含3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或电力工程EPC)类似业绩; 注:企业的类似业绩满足以上(1)、(2)项其中之一即可。 3.4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名下具备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近3年(2014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道路建设项目电力迁改施工类似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名下具备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近三年(2014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7万元以上的电力设计业绩。 3.5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014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7云南省外企业: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外企业入滇开展建筑活动,不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所需电力工程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 3.10本项目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规定。投标时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应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规定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7-11 13:43 至 2017-07-1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08-03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mggz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王沁 地 址:昆明市前兴路中天融域17幢1单元4楼(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岔路口) 电 话:0871-63339415 15096651638 传 真:0871-6310700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