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措施
一、职业技能培训对象
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何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享受补贴人员”)。
二、职业技能培训的专业
目前,按照<云南省职业技能分类培训指导目录>确定的具体培训专业有:
A类职业培训工种:茶艺师、评茶员 、育婴员(师)、保育员 、服装缝纫工、刺绣工、美容师、美发师 、保健按摩师(中级及以上)、花卉园艺工(中级及以上) 、家政服务员(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中级及以上);
B类职业培训工种:装饰装修工 、钢筋工、砌筑工 、养老护理员(中级及以上);
C类职业培训工种:、挖掘机操作工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车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 、铸造工、农机修理工 、焊工、汽车维修工、摩托车修理工、维修电工、电工共计22项31个工种(专业)。
三、参加职业节能培训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五类享受补贴人员均可向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专项培训合格证书),依据《云南省职业技能分类培训指导目录》,分别按照1档600元、2档800元、3档1000元、4档1300元、5档16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按照初级不超过100元、中级不超过120元、高级不超过1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补贴标准按照云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参加培训流程
1.报名:根据招生简章所提供的培训信息,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县(市)区劳动就业局或定点培训机构及所在的社区和街道处报名,申请参加培训。
2.按规定时间参加培训:培训分理论和实作进行授课。
3.参加考试:学习结束后,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试。
4.发证:考试合格者,发给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专项培训合格证书)。
5.推荐就业:对有就业意愿者,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