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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1708-036423 主题分类: 涉农补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8-17 14:39
名 称: 呈贡区扶持涉农居民就业创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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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扶持涉农居民就业创业措施

发布时间:2017-08-1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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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励自主创业

对涉农居民在呈贡辖区内从事个体经营,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规范,创业带动效应强,连续经营满1年以上的,以经营户为单位,每年优选200户给予每户1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助。

对涉农居民在呈贡辖区内首次创办企业,符合“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培育工程”规定标准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涉农居民创业贷款优先享受现行失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党员创业致富贷款、“微型企业创业培育工程”等民生贷款相关财政贴息政策。

(二)促进就近就业

鼓励呈贡辖区内企业(驻呈单位)招用涉农居民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对签订1年以上(含1 年)劳动合同,并到区人社局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和就业登记,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企业(驻呈单位)每人每年1000 元的岗位开发补助(用工期限不满一年的不予补助),给予涉农居民就业人员每人每月300 元的个人工资补助(个人工资补助人员不包括各级财政供养的辅助性岗位和公益岗位人员)。

引导呈贡区辖区内用地单位将保安、绿化、保洁及其它后勤服务等非技术性岗位,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招用呈贡区涉农居民就业,且每个岗位就业年限不低于5年。就业期限内,在招用满1年后,企业根据岗位需要调整人员的,优先更换使用呈贡辖区内的其他涉农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