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监察大队劳动保障执法 政策及服务指南
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871-67478925.
办公地址:呈贡区古银路50号(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
一、政策问答
(一)劳动者如何维权?
答: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如发生纠纷、争议事项,可向辖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或县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联系电话:区劳动监察大队67478925;区仲裁院67472780
(二)怎么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
答: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预算的3%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存入工资保证金。建设工程工期超过1年的,可以按照年度工程款预算的3%存入工资保证金。第十四条:建设领域工程项目通过验收并已结清和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向银行取回工资保证金本息。
联系电话:劳动监察大队67478925
二、政策及服务指南
(一)怎么参加劳动执法年审?我是个体经营,是否也要参与?
答:2015年起实行网上年审,今年的年审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年审对象为:呈贡区范围内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除获得昆明市2016年劳动保障一级诚信单位称号的用人单位可免审外都必须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所以,如果没有获得免审资格,就应按时参加年审,具体的年审程序、相关规定及操作方法请登录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或与区劳动监察大队联系(地址:呈贡区古银路50号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电话:67478925)。
(二)忘记单位的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密码,请问怎么办理?
答:用人单位因遗忘密码而无法登陆“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年审。按照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办公室相关要求,用人单位需向所在辖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提出“年审密码修改申请”,申请格式如下:
年审密码修改申请
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办公室:
我单位在信息申报过程中,因 xx 原因导致原系统登录密码丢失。现决定提出修改申请,修改后的登录密码为:“xxxxxx”,完成修改后请通知我单位职工 xxx ,联系电话(xxxxxxxx),请批准。
特此申请!
xx 单位(签章)
2017年 xx 月 xx 日
2016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在此,我们提醒各用人单位按时参加网上年审并如实填写上报年审数据,年审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区劳动监察大队联系。
(三)公司招投标需要提供“无工资拖欠证明”,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件材料?多久能办好?
答:办理无工资拖欠证明所需材料有:1、无工资拖欠证明的申请一份,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招投标通知书等相关材料5、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古银路50号6楼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办理流程为1、填写审批表(携带相关资料至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2、审核材料。3、核实有无拖欠事实。4、由办公室出具无拖欠证明。因此,核实没有拖欠事实后立即可以办理。
(四)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怎么办理?
答: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预算的3%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存入工资保证金。建设工程工期超过1年的,可以按照年度工程款预算的3%存入工资保证金。第十四条:建设领域工程项目通过验收并已结清和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向银行取回工资保证金本息。
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需要提供:1.施工合同(协议部分)复印件和原件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委托书、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地点为昆明市呈贡区古银路50号6楼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
办理流程为:1.建设单位提交所需材料2.填写呈贡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备案表(一式三份)3.到指定银行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银行出具资金到账通知书。由于该项服务涉及的事项及部门较多,该项服务不能当日办结。
(五)呈贡辖区内农民工遇到拖欠克扣工资怎么办?
答:在呈贡辖区内,如果有农民工朋友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将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帮助农民工朋友讨要自己的劳动所得,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公司不给签合同,也不买五险一金,该怎么办?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劳动者可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第二十三、第四十四、第五十三、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即“五险”,如果公司拒不缴纳,劳动者可向工作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求补缴。
住房公积金属企业给于员工的福利,法律并未强制要求缴纳。
(七)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用人单位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应承担按合同履行应尽义务的责任;发生劳动争议的,应按仲裁裁决书、法院裁定书(或判决书)履行裁决;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我要辞职,但是公司不让我走怎么办?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三十日期满后用人单位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县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九)公司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或收取服装费怎么办?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遭遇收取押金的劳动者需要保留收取押金的书面凭据,向用工单位所在县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十)加班工资应该如何支付?
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若用工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可以携带考勤记录等证明材料,向用工单位所在县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