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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1707-035044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7-28 16:44
名 称: 呈贡区社保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及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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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社保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及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28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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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871-66201615

办公地址:呈贡区古银路50号(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一、工伤保险政策

(一)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1)参保政策: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昆明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

(2)参保范围:在呈贡区注册营业执照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在呈贡区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纳。

(二)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昆明市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等。

(2)参保范围:施工地点在呈贡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参加。

二、工伤保险服务指南

(一)工伤待遇核定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工伤待遇核定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

3.住院发票原件;

4.住院费用明细单(含检查报告单);

5.出院证;

6.门诊发票原件;

7.门诊病历及处方(含明细单)。

(二)工伤保险待遇资料提供时间?

答:每月1-10日,携带工伤待遇核定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工伤待遇核定。

(三)施工单位购买工伤保险需要带哪些资料?

答:办理时须提供的材料: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3.开工报告复印件

4.涉及分包的提供分包合同复印件

5.三证合一复印件

6.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请人

8.职工花名册

9.其他参保所需材料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3点-17点

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参保政策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按职工工资比例的19%来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来缴纳。

2.参保范围:在呈贡区注册营业执照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在呈贡区购买养老保险。

(二)呈贡区“两参人员”、 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呈贡区“两参人员”、持有云南省居住证在呈贡居住的自谋、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

1.参保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2.参保范围:呈贡区所属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在职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指南

(一)单位新参保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法人身份证复印、三证合一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齐全),最近一个月工资表,(以上资料请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月1-20号

(二)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变动(新参保或停保)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员工劳动合同登记表或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登记管理台账,填写参保表格,(资料请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月1-20号

(三)职工养老保险转接手续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月1-20号

(四)在职死亡人员退保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复印件、火化证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与逝者关系原件。

(以上资料请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月1-20号

(五)单位信息变更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变更信息表。(请用A4纸)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月1-20号

五、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业务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单位参保登记

所需资料:

(1)填报《云南省社会保险登记表》(附件1)并由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加盖公章;

(2)有关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还需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文件复印件;

(6)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单位编制文件复印件;

(7)缴费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单位工资基金手册》复印件;

(9)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10)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名册(含电子版);

(1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单位变更登记

所需资料:(1)填报《云南省社会保险登记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附件2)一份

(2)与单位变更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单位注销登记

所需材料:

(1)填报《云南省社会保险登记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一份;

(2)有关职能部门批注单位撤销、合并、改制或成建制转出的法律文书或文件复印件;

(3)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资料和安置方案复印件;

六、理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变动业务

(一)新增人员参保登记

所需材料:

(1)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附件3)一份;

(2)填报《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参保登记表》(附件4)一式三份;

(3)新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正式录用通知书、调令、任职文件、报到通知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5)工资审批文件复印件;

(6)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使用通知》;

(7)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人员调动

所需材料:

(1)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附件3)一份,需调出(入)单位同时盖公章,随后任一方送到即可;

(2)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正式录用通知书、调令、任职文件、报到通知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三)人员停保

所需材料:

(1)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附件3)一份,需调出单位盖公章;

(2)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四)人员信息变更

所需材料:

(1)填报《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报表》(附件5)一式三份;

(2)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业务办理时间

每月1—20日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