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医疗保险中心更名为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7-20 10:09
字号:[
大
中
小
]
2017年7月4日,呈贡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险中心更名为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此次更名,是根据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理顺和规范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身份的指导意见》(云人社发〔2017〕6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7〕55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7〕34号)文件要求,为突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与监管并重的特点,进一步理顺职能和明确内设机构职责,确保两险合并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及合并后工作的正常开展。
目前,中心正在办理相关牌匾,文件等变更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