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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7-07-06 15:36
名 称: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5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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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5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7-0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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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5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王启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及周边地区规范出租车打表计费的建议》,已经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呈贡区出租车行业基本情况

呈贡区现有出租汽车公司4家,出租汽车386辆,已于2016年底与主城区出租汽车融合,实现了与主城中心区出租汽车“统一车身颜色、统一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统一车辆专段号牌、统一计价


标准、统一服务规范”五个统一,目前由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履行管理职责,呈贡区不再履行对出租汽车的管理职能。

二、之前采取的措施

历年来,我分局都把出租汽车管理作为重点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联合区文明办组织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开展规范经营和文明服务员集中教育培训提高出租汽车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守法依规、职业道德、安全行车意识,同时要求出租车企业每月最少组织所属从业人员开展1次月培训。二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对所属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和培训,通过短信、电话、集中学习等方式监督驾驶员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确保知晓率100%,对违法违章的驾驶员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处理,开办违章驾驶员培训班并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直至按照公司规定解除合同。三是加大对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行为处于高限罚款并停运学习5天,2015年至2016年12月,共出动执法人员371人次,执法车辆92辆次,检查出租车392辆次,共查处违法违规车辆154辆次。四是努力推进呈贡区出租车纳入主城出租汽车统一管理进程联合市出管局、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对全区640余名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开展了全员培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级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工作过程中倾听驾驶员意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2016年底,呈贡区出租汽车与主城区出租汽车的融合工作完成,实现了与主城区出租汽车统一管理。本建议所提的规范出租汽车管理,我们也向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作了反映, 市出管局高度重视。目前,正结合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相信一定会取得好的效果。                  

三、关于将“黑车”合法化问题答复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昆明市发展公共交通有关精神,目前,不适宜将“黑车”合法化。

(一)与呈贡区当前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不符。2014年昆明市被确定为国家“公交都市”城市,市委、市政府已将包括呈贡新区等在内的区域作为公交优先发展区域,主导的是以发展公交为主来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已编制《呈贡片区公交线网三年发展优化调整过渡性实施方案》,将根据呈贡新区城市定位、经济发展水平和交通需求,逐步完善呈贡区公交线网建设。

(二)与呈贡区当前公共交通发展实际不符。在每一个城市综合公共交通体系中,是以发展主要承担公众出行的大运量交通工具覆盖为目的来达到方便市民出行的效果,出租汽车是作为公共交通的补充,过于发展小型车辆会成为诱发交通挤堵等因素,并不符合城市发展需求。2014年,我局曾按照区政府提出的由社区组织开行小型车辆,解决大学城公交盲点等问题设想,专门到履行呈贡新区公交行业管理职责的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处反映,市交通运输局答复:一是道路运输服务属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服务,保障乘客安全是首要任务,根据我国现行行业法规,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不允许将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标准的车辆投入道路运输经营,非法营运车辆绝大部分不符合要求;二是社会稳定因素,2015年12月呈贡区基本完成公交行业整合工作,呈贡区在历年推进片区公交覆盖进程中,屡次发生从事客运经营的三轮摩托车、微型面包车、中巴车车主以个体利益受损为由围堵阻止新开公交线路的事件,导致发展公交进程受阻,目前再新增经营主体难以预料在今后退出中仍然会发生因为个体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的不稳定事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大学城片区非法营运行为打击力度。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是一项长期综合性的工作,我分局将严格按照市、区工作部署和分局工作重点,继续将大学城片区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保持对大学城片区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日常打击中坚持每天上路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对可疑车辆进行检查查处和开展巡逻防范,采用平时与错时、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执法效果。二是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保持对该片区非法营运车辆的高压态势。三是依托我局非法营运行为举报电话(0871—67492799)鼓励市民积极提供信息,举报、举证非法营运车辆,不断加大证据来源,改善取证难问题

(二)积极协助加快发展大学城片区公交网络继续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和联系昆明公交集团公司,进一步提高大学城片区公交覆盖率和提高公交服务能力,结合广大师生的出行习惯和需求,适时增开或调整现有公交线路、站点和公交运行时间,改善公交微循环,在具备条件的学校内开通校园巴士,力争解决好师生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方便师生出行。努力从源头上消除非法营运车辆生存的市场,消除非法营运行为形成的主因。

(三)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合力治理。联系配合区交警、城管部门,对疑似非法营运车辆违法违规停放占用道路和人行道的行为,争取将大学城片区内各高校门口及沿线道路纳入区公安交管部门电子抓拍违停处罚范围,改变道路运输市场监管部门因行政执法职责、职能和权限所限只能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查处而不能对违法停放车辆进行检查的窘境,也能使涉嫌车辆难以聚集,进一步阻断非法营运车辆与乘客的联系机会。进一步挤压非法营运车辆的生存空间。

(四)深入宣传,营造打非社会氛围。继2016年进入云南师范大学、云南中医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开展“珍爱生命,拒乘黑车”主题宣传活动基础上,与各高校保卫处联系,联合交警、安监、派出所等部门,高校学生集中地点设置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珍惜生命,拒乘黑车》、《女生搭车注意事项》宣传资料,宣传乘座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进一步使乘客充分认识乘座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引导公众乘坐合法车辆。减少非法营运车辆获利来源和避免非法营运行为带来的危害伤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是否满意,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杨轩宜,0871—67492162。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呈贡区分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