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8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乌龙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8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李成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要求呈贡区人民政府给予松花社区居民户原址打造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呈贡区涉农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呈政发〔2017〕29号)文件精神,对松花社区安置房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中期实施微改造,按照增人不增户,增户不增房,宅基地只减不增,减少存量,杜绝增量的原则,强化管理,进行微改造。
二、为推进松花社区微改造工作,解决社区“原址打造”问题,做好涉农居民的住房保障工作,乌龙街道办事处将认真履行微改造工作主体责任,并积极协调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市更新改造局等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目前,松花社区微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乌龙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24日
联系人:丁昌雄
联系电话:18288790629
抄送:呈贡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乌龙街道人大工委、晋方代表
乌龙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