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大一次 第13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大一次
第13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马丽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清除高校住宅小区非法经营黑店的建议》(第1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吴家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四个高校教职工小区,住改商情况如雨花毓秀、书香大地两个小区尤为突出,关于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是依据《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4]10号)第十三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属城镇房屋的,应提交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房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属集体单位的证明文件”,据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凡提交材料符合法律规范的均进行了登记。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对大学城教工住宅小区住改商基本情况进行摸底
1、雨花毓秀小区
已办照:旅社16家,文化、教育、信息咨询11家(企业),商贸、科技18家(企业),家政公司1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2家,广告公司2家,设计公司2家,旅行社1家,日用百货销售5家,复印店1家,美容店5家,食品店6家,窗帘店2家,数码店2家,服装店3家。共77家,其中企业38家,个体工商户39家。
未办照的房屋:出租房62套,培训班8套,茶室5套,装饰5套,封阳台6套,窗帘5套,洗衣店2套,美容5套,餐馆7套(外卖加工)。共105套。
2、书香大地小区
已办照:旅社12家,文化、教育、信息咨询企业8家,商贸、科技企业10家,建设、装饰工程公司5家,日用百货3家,美容店1家,食品店5家,数码店1家。共45家,其中企业23家,个体工商户22家。
未办照:出租房26套,培训班5套,茶室4套,装饰1套。共36套。
上述小区确实存在非法传销,无证照经营食品、网吧、培训机构等违法行为,5月份结合昆明市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全局之力,利用周末时间,联合公安、物管对雨花毓秀、书香大地小区涉嫌传销的200户住宅进行逐户排查,发现不少各种无证经营行为,宣传劝导人员近400人,目前仕林街引摊入市近500余户商户已完成入驻,对规范经营行为、减少教工小区“黑店”无证经营也起到积极的作用;日常监管巡查中,投诉举报多,仅靠行政执法,若没有公安配合,入户排查难,下步将加强与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二)我局办理营业执照中的一些基本情况
1、注册登记前置改后置的问题
行政审批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重要举措,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抓手。2014年7月22日至今,国务院分四批共计14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其中包含二位代表所指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旅馆等行业,对此,呈贡区市场监管局将提请政府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一些特定区域(如居民楼)所设的经营单位进行关联审批,凡有一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2、住改商的审批程序及如何让公众知晓
住改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国家工商总局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对市场主体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要求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作出如下承诺: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同时要求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申请的《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由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直接利害关系人签字同意。
关于利害关系人的问题:昆明市工商局于2015年1月20日向省工商局递交了《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中“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界定范围问题的请示》(昆工商请字〔2015〕3号),请示省局应如何理解和界定《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中第一条第二项“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所指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问题。省局于2015年5月8日作出《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利害关系业主范围界定问题的答复》(云工商企注字〔2015〕3号),明确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由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人提交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据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范围不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查内容。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领照后20日内,须将自身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查询比较容易。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
吴家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已向吴家营街道办事处就大学城教工住宅小区住改商情况作了汇报,吴家营街道办事处已开会研究。决定对利用教工住宅小区住改商比较突出的雨花毓秀小区、书香大地小区内无照经营违法行为逐步进行取缔。吴家营街道办事处将联合住建、公安、卫生、消防、环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计划7月份取缔雨花毓秀小区内无照经营违法行为,8月份取缔书香大地小区内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二)住改商的相关问题
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早在2015年6月已要求相关部门全面停止大学城教工住宅小区住改商经营审批,直至目前也没有审批办理过。
(三)对有照经营的监管措施
对小区内已办理营业执照的,每月进行1次巡察,及时发现问题,同时积极与小区物管公司作好信息共享,已建议吴家营街道办事处开好联席会议,特事特办,做好有照经营者的工作,分行业、分区域、分时段分批逐步退出大学城教工住宅小区。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张国平 67470663、 67435315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