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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7-06-30 14:48
名 称: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5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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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5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3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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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45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李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中庄社区中通世纪、涌鑫哈佛中心项目已征土地进行二次清表补偿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呈贡区上次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执行时间

根据市政府昆政发〔2009〕43号和呈贡新区管委会呈新管通〔2009〕144号文件要求,呈贡区上次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时间为自2009年7月1日起,补偿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15万元/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2万元/亩,合计17万元/亩;二类区,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8.5万元/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1.7万元/亩,合计10.2万元/亩;四类区,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4.7万元/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1万元/亩,合计5.7万元/亩。

二、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执行时间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昆政发〔2015〕53号)和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呈贡区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呈政发〔2016〕2号)文件要求,呈贡区现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时间为自2015年11月1日起,补偿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21.186万元/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4万元/亩,合计25.186万元/亩;二类区,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18万元/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3.2万元/亩,合计21.2万元/亩;五类区,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8.5万元/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2.6万元/亩,合计11.1万元/亩。

三、办理意见

您建议中反映的关于对中庄社区中通世纪、涌鑫哈佛中心项目已征土地进行二次清表补偿问题,因该片土地签订征收协议的时间为2012年6月,协议签订后,已按市政府昆政发〔2009〕43号和呈贡新区管委会呈新管通〔2009〕14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了补偿,项目土地已供应。就您所反映的对该项目土地进行二次清表补偿的问题,我局专门向国土等部门进行了政策咨询,积极寻找政策依据,但没有找到相关进行二次清表补偿的任何政策依据。

下步,我们在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征地补偿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反映汇报征地补偿工作实际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联系电话:087167478719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