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0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0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郭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老干部离职生活困难补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离职村(社区)干部补助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采取两种方式对离职村(社区)干部进行补助,一是发放定期生活补助;二是进行“春节”“中秋节”慰问。两类补助对象互不交叉。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生活补助
一是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部、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事厅在1989年11月29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对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实行定期生活补助的办法>的通知》(云组发〔1989〕55号),规定凡是在1984年区、乡体制改革前担任过小乡、管理区、小公社、大队正副党支部书记、正副乡长、正副大队长、正副主任,文书等职务,任职11年(含11年)以上,在职时领取国家补助的半脱产干部,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离职后仍健在的,可给予生活补助,但凡属自己原因,自动离职,受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和刑律处分者,不在补助之列;补助按照任职年限区分,实行定期定量补助,任职11年至1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8元;任职16年至2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3元;任职21年至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8元,任职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35元,从1990年1月开始执行。后,分别于2002年、2006年、2008年三次提高补助标准。自2009年1月起,实行的补助标准为:任职11年至1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78元;任职16年至2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83元;任职21年至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88元;任职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95元,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按比例划拨给民政部门发放。
二是根据云发〔1990〕28号文件和云人发〔1991〕36号文件规定,对行政村在编干部落选、终止聘用后的生活补助,按照乡镇聘用干部的办法执行,即年龄50岁以上,连续聘用满20年、25年、30年以上,因年老体弱不能继续坚持工作的,每月分别按本人原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之和)的60%、65%、70%发给生活补助费;连续聘用不满20年、年龄不满50岁的,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其中,连续聘用6年以下的(含6年),每满一年发给本人原一个月基本工资;7年以上的,从第七年每满一年发给本人原一个半月的基本工资。但,1991年在贯彻云发〔1990〕28号文件时退下来,年龄超过50岁、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也可以按原基本工资60%的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费。2010年4月,云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局、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适当提高部分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民基〔2010〕8号),对符合云人发〔1991〕36号文件规定,按月领取定期生活补助的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在原补助标准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二)“春节”“中秋节”定期慰问
呈贡县委组织部于2009年9月25日印发了《关于定期慰问离职村(社区)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呈组发〔2009〕12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村(社区)任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职务,连续任职三年以上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党龄满30年以上,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继续发挥余热,未被刑事处分及党纪处分过,现没有按月领取定期生活补助的离职村(社区)干部,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前各进行一次走访慰问。标准为:工作年限在3至6年的每人600元/年、7至9年的每人800元/年、10至12年的每人1000元/年、13至15年的每人1200元/年、16年以上的每人1400元/年。上述离职村(社区)干部(含领取定期生活补助的)去世后,一次性给予家属慰问金2000元。慰问资金列入区(县)财政预算,组织部统一管理,按街道造册发放。2010年1月25日,呈贡县委组织部印发呈组通〔2011〕28号补充通知,对慰问人员范围调整扩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担任过小乡、管理区、小公社、大队、办事处、村(居)委会正副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正副乡长、正副大队长、正副主任、文书职务的在职在编且未按月领取生活补助人员,连续任职满三年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党龄满30年以上,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关心和支持呈贡新区建设,未受到过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处分的,使更多的离职村(社区)干部享受到补助政策。
呈贡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始终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落实补助待遇。目前,离职社区干部符合领取定期补助的共计27名,补贴执行标准为278元/月和283元/月,由区民政局统一按月足额发放;2017年春节共慰问离职村(社区)干部145名,发放慰问金61100元。
二、办理回复情况
定期补助和离职社区干部“两节”慰问政策性强,根据代表的建议,呈贡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民政局,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并就提高补助标准的问题向上级部门进行沟通、请示,获悉,市民政局针对提高离职社区干部补助标准问题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方案,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因此,对于您提出的提高社区老干部离职生活困难补助的建议,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将定期做好市级方案的跟踪,及时向代表及离职社区干部反馈并做好方案的落实。同时,适当提高“两节”慰问标准。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尚晓燕,67470530。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