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人社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大一次 会议第105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第三届人大一次
会议第105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李劲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落实新晋升职务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第10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职(三级、二级)、中职(一级)职称评审、聘用工作,由各县区负责,正常情况下,呈贡区每年9月份内完成初职、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10月份下发评审通过人员认定文件,11月至12月份完成初职、中职教师聘用工作。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正常情况下每年10月份评审,市人社局12月份下发评审通过人员认定文件,呈贡区于次年1月份完成聘用工作。新晋升职务的教师,统一从聘任日期的次月起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呈贡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聘用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开展,2016年因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启动,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时间有所调整,呈贡区初职中职评聘工作、高级教师聘用工作晚于往年一个月。2016年9月18日,昆明市人社局批准组建了呈贡区一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呈贡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职(三级、二级)、中职(一级)职称评审及高级教师的推荐工作于10月开始,区人社局于2016年11月8日印发了初职、中职教师职称认定文件,自聘用次月起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2016年12月底市人社局下发了副高级职称认定文件,因春节假期及领导换届等因素,呈贡区于2017年2月完成聘用工作,次月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区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和区教育局对接联系,根据省市人社部门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配合区教育局按程序开展好教师职务晋升评审、聘用工作。自2017年起,区人社局将进一步规范教师职务晋升评审、备案工作流程及时限,每年待区教育局统一报送聘任约定书后,区人社局将聘任约定书报送时间确定为新晋升职务聘用时间,聘用时间不再受其他因素影响,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区人社局统一从聘用日期次月起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确保及时做好新晋升职务教师工资待遇审批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张戎 67479700
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