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花都路及72号路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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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花都路及72号路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
| 编号 | KMCG2017010005 | 招标项目名称 | 呈贡花都路及72号路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 | ||
| 建设单位 |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呈贡花都路及72号路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规划方案、勘察及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呈贡花都路及72号路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昆明市呈贡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花都路从呈贡71号路至呈祥街,长782m,宽40m,城市次干路;呈贡72号路,从老昆洛路至呈贡71号路,长546m,宽30m,主城次干路。项目总投资约1.46亿元。 2.4规划方案、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要求:10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大纲或方案编制,并承诺按照业主要求完成中期规划成果和规划建设方案的编制,5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5招标范围: 2.5.1规划方案编制:该项目区域内规划方案编制全部内容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并审核获得通过; 2.5.2工程勘察部分: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物探等,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 2.5.3设计部分: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组织评审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及其附属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园林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配合提供满足环评、水保、地灾、矿压等工作需求的相关资料。) 2.6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勘察标准及规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标准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 2.8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规划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各阶段负责人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 6 个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 (2)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 6 个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 (3)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设计师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2012年至今有1项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或等同于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单项合同金额设计费不低于300万元或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并以主设计师作为本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 6 个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4)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技术人员(除主设计师外)不得少于9人,人员专业应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造价、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人员,须提供近 6 个月由投标人购买的社保证明。 3.4企业项目类似业绩:投标人2012年至今具有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设计费不低于300万元或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3.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 3.6履约情况: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投标人资格被取消。 3.7投标人信誉: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8省外企业要求: 须符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 3.9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投标企业须自行到检察机关查询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记录,包含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拟派往本项目的各阶段项目负责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提交原件。同时,中标人应按《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1-16 14:52 至 2017-01-2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02-08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mggzy.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兴贡路4800号 联 系 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12层 联 系 人:王文阳 邮 编: 650000 电 话: 0871-68375449-605 传 真: 0871-683754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