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的批复,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呈贡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对该单位“昆明市呈贡区中央公园(含白龙潭公园)规划设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玮元-A2016054)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本项目开标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现场公证。
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昆明市呈贡区中央公园(含白龙潭公园)规划设计政府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呈贡区中央公园(含白龙潭公园)规划设计,公园占地面积约4151.21亩。
(3)质量要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及其他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设计图纸及资料齐全,达到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贰拾万零玖仟陆佰贰拾元整(¥2209620.00元)。
(5)本项目一个投标人整体投标,整体中标。
(6)设计成果补偿:招标人不对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或非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联合体牵头人或非联合体投标人需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规划甲级和建筑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人中,牵头人为非云南省设计企业必须在昆明市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员方不需提供;
(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境外知名设计公司(含:港、澳、台地区)工作经验;
(4)联合体牵头人或非联合体投标人为昆明市外企业应提供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外来投资生产经营和施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0]75号)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应在昆成立独立法人企业或出具成立企业的承诺书;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牵头人或非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2-2014年或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联合体牵头人或非联合体投标人须承担过至少2个类似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7)信誉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或非联合体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012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8)联合体牵头人或非联合体投标人在参加近三年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9)云南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证(联合体牵头人为云南省内企业除外);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1)~(9)项要求。
1.3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2.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