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委政策研究室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4-1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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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委政策研究室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和2015年预算数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和2015年呈贡区委政策研究室没有安排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呈贡区委政策研究室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和2015年预算数相同。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委政策研究室开展呈贡区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呈贡区体系建设对策研究、呈贡区经济发展态势研究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呈贡区委政策研究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3万元,和2015年预算数相同。主要用于保障区委政策研究室开展呈贡区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呈贡区体系建设对策研究、呈贡区经济发展态势研究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