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营街道办事处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吴家营街道办事处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征地任务较2015年有所减少以及公务用车改革即将开展,故2016年65费比2015年预算减少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吴家营街道办事处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社区事务、征地、森林防火、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吴家营街道办事处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同,主要用于保障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社区事务、征地、森林防火、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
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
费
小计
公务用
车购置
费
公务用
车运行
费
小计
公务用
车购置
费
公务用
车运行
费
75
0
40
0
40
35
65
0
30
0
30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