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农业技术推广所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农业技术推广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职能转变,项目减少从而减少了大量的相关协调业务接待费,2015年已末购置任何车辆,因此2016年未作车辆购置预算,本年预算均为车辆运行费;另一方面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例行节约,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故2016年比2015年经费减少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呈贡区农业技术推广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单位主要用于保障承担农药监督抽检;农药品种标签监督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市场检查、病虫害防治工作所发生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公务活动、开展专项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专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活动、开展专项业务协调、指导、交流工作接受检查等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呈贡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 合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 ||||
小计 | 公务用 | 公务用 | 小计 | 公务用 | 公务用 | ||||||
6.2 | | 6.2 | | 3.6 | 2.6 | 4.00 | | 4.00 | | 1.8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