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农机监理总站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公示
呈贡区农机监理总站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1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万元,公务接待费5.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1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一样主要用于以下工作:1、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1)检查上道路行使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需要交通费(油料费、修理费、过路费等)等4万元;(2)对具有违法行为的拖拉机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要工作经费4.1万元(3)对全区交通秩序进行管理维护纠正违章,勘察、处理农机事故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需要交通费(油料费、修理费、过路费等)等2万元,(4)拖拉机驾驶培训需要交通费(油料费、修理费、过路费等)等1万元,计11.1万元;2、为贯彻落实惠农政策,需到辖区以外的专州县等地进行实地核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购买、农民使用及国补资金的到位情况,需要工作经费4万元,其中:(1)交通费(油料费、修理费、过路费等)2万元;(2)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政策的宣传、各种合同等表格印制、受益人公示0.5万元;(3)补贴机具的核实1.5万元。计4万元,2016年此项工作是常态化进行,而2015年是阶段性进行,因此工作量增大。虽然2016年度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增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除了办公,业务往来开支以外,尽量减少开支,因此,2016年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及实地核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费与2015年年初预算一样。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呈贡区农机监理总站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5年预算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呈贡区农机监理总站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一样,主要用于保障呈贡区农机监理总站开展拖拉机年度检审工作经费、区公安交通委托农机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监管工作经费、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办理农机业务工本经费、拖拉机安全驾驶技术培训、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经费、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实地核实工作经费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常态化进行,而2015年是阶段性进行,因此工作量增大,虽然2016年度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增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除了办公,业务往来开支以外,尽量减少开支,因此,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一样。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呈贡区农机监理总站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3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一样,主要用于保障呈贡区农机监理总站开展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拖拉机年度检审工作经费、区公安交通委托农机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监管工作经费、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办理农机业务工本经费、拖拉机安全驾驶技术培训、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经费、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实地核实工作经费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等支出。2016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常态化进行,而2015年是阶段性进行,因此工作量增大,虽然2016年度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增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除了办公,业务往来开支以外,尽量减少开支,因此,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一样。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呈贡区农机监理总站“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合计 | 15.1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3、公务用车运行费 | 9.8 |
4、公务接待费 | 5.3 |
昆明市呈贡区农机监理总站
201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