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2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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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安排12.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是:秉承着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故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减少1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5.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7.2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环保机关及所属环境监察大队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环境保护局及环境监察大队开展环境监察及环境应急等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 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 费 | ||||
小计 | 公务用 车购置 费 | 公务用 车运行 费 | 小计 | 公务用 车购置 费 | 公务用 车运行 费 | ||||||
23 | 0 | 13 | 0 | 13 | 10 | 12.2 | 0 | 7.2 | 0 | 7.2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