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环境监测站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2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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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环境监测站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监测站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减少0.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环境监测站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5年预算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环境监测站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8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监测站开展日常监测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监测站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监测站开展监测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呈贡区环境监测站“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 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 费 | ||||
小计 | 公务用 车购置 费 | 公务用 车运行 费 | 小计 | 公务用 车购置 费 | 公务用 车运行 费 | ||||||
5 | 0 | 5 | 0 | 2.5 | 2.5 | 4 | 0 | 4 | 1.8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