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7.28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9.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因公出国(境)批次减少,公车改革车辆运行费用减少,此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故2016年“三公”经费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4.3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9.88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4.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的公务出国(境)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8.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各类公务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 合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 ||||
小计 | 公务用 | 公务用 | 小计 | 公务用 | 公务用 | ||||||
51.6 | 14.05 | 35.2 | 0 | 26.4 | 2.35 | 37.28 | 9.88 | 26.4 | 0 | 26.4 | 1 |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