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举行《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修编)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保障呈贡生态区建设的顺利推进,按照云南省环保厅关于生态文明区创建的相关要求,在2008年审议通过的《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基础上,针对原七甸街道移交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这一变化,对原规划进行修编。修编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从呈贡区的实际出发进行修编,并和正在实施的《昆明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呈贡区各领域的发展规划相衔接,编制了《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修编)。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受区政府的委托,区环保局于2014年6月23日举行了《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修编)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准备
为组织好这次听证会,组织方对召开听证会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6月6日,在呈贡有线电视台、呈贡区政府网站、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上公布了关于举行《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修编)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会时间、地点、主要目的,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和确定原则,以及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内容。6月12日,通过相同方式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举行《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修编)听证会的通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点至17点,听证会在呈贡区环境保护局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呈贡区环境保护局局长马旺主持;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委员共5名,分别是:呈贡区环境保护局局长马旺、呈贡区水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云辉、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龙、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震减灾局局长沈子寅、呈贡区农林局土肥站站长郑开云;听证监察人3名,分别是:呈贡区监察局效能监察室主任陈文辉、呈贡区政府目督办干部何雪杉、呈贡区政府法制办干部郭艳云;决策发言人2名,分别是: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师郑金龙、呈贡区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管理科科长周野童;记录员云南亚伟速记公司丁以花。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16人,包括人大代表2人(李贵荣、马丽萍)、政协委员2人(胡宇、赵文庆)、专家学者1人(姚波)、上级环保部门1人(许成德)、厉害关系及相关管理部门9人(龙卫卫 呈贡区财政局、王凤萍 呈贡区卫生局,吴惠英 呈贡区交通运输局,张劲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呈贡分局,肖砚萍 呈贡区规划土地服务中心,张增福 呈贡区斗南街道办事处,蒋德盛 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赵映伟 呈贡区污水处理厂,张海昆 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工作者1人(刘舒)。听证会现场,除法律工作者刘舒请假未到外,其余听证代表均到场参会。会议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1、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2、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
3、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会情况宣读准予召开听证会的监察意见书;
4、决策发言人就《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修编)听证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说明;
5、听证代表就《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修编)听证提问并发表意见和建议;
6、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说明或答复。
7、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作补充发言;听证委员进行合议
8、听证主持人对本次听证会进行总结,归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9、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会议期间,15位听证代表就《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修编)进行了提问,并就听证事项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代表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提出问题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主要有:
肯定意见2条:
1、通过“规划先行”的方式,对生态区及时进行修编,符合呈贡实际,对呈贡可持续生态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2、呈贡由传统第一产业转变为二、三产业,环境保护的重点有所变化,所以修编非常重要和必要;
修改意见11条:
1、建议修编原因再梳理,补充相关修编依据,如取得的成果,未完成项目等应归纳;建议增加2012年生态现状情况,以增加修编依据;
2、针对两项未达标指标: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议加强整治力度,将提高指标的具体措施再细化、再明确,如实施的具体项目,项目的进展情况。
3、文本中五个基本条件、22个建设指标,建议以附件的形式予以明确
4、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100%的依据是什么?产生工业固废的范围是哪些?建议考虑。
5、建议加强对生态功能区内的白龙潭水库、松茂水库的保护,措施具体化。
6、建议明确区域规划的要求,通过与省厅、市局对接,确认创建面积。
7、修编每个环节都提到了未来5-10年的工作重点,建议明确该重点是什么?
8、现状分析应紧扣国家、省考核指标来分析,目前哪些达标可进行罗列;指标考核是按哪个标准来执行,建议进行详细说明。
9、卫生厕所达标率难完成,建议修改。
10、三条河道清淤的问题,建议把经费列入。
11、文本中有部分表述不到位、名称不规范的地方,需进行修改。
三、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各位代表对《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修编)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因为大家的问题涉及面较广,按《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编制的时间、初衷、依据,给各位代表做出如下解释和答复:
第一,《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修编)是2013年6月编制出来,该规划的基准年是2012年,目前是2014年,里面有2年的时间差。大家所提出的问题大部分就在这2年的时间差中存在的一些变化。在过去2年中,呈贡的变化非常大,所以这部分并不是我们规划编制过程当中有所遗漏,或者是编制的不完善的,而是因为时间差这一客观的原因。当然像交通、绿化部门给我们提的这些数据变化,我认为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数据提出我们呈贡实际的生态改变的情况,接下来我们可以考虑把这些合理的数据进行一定的补充。
第二,针对国土分局代表提出的基本农田面积问题,我们的规划文本采用的数据是2012年国土分局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从2012年数据上看,呈贡区只有吴家营街道涉农,因规划的基准年是2012年,所以我们只把吴家营街道涉农做在了规划里面。可能在2012年以后一些土地利用数据发生了变化,这个我们会在会后进一步与国土部门对接。
第三,卫生局代表所提到的卫生厕所和农村饮用水两个方面的指标达标问题。它的难度是在于新区建设,如果新型社区建设能够如期全部完工,我们规划中的指标达标就没有问题,因为它考核就是农村。所以难度在于新型社区的建设和搬迁,这个重担也是压在政府身上。
第四,关于吴家营街道代表提出的问题,一是“呈贡区”还是“呈贡新区”文本中名称没有统一。关于名称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修改后的文本中进行统一为“呈贡新区”。二是创建面积问题,汇报里说此次《规划》修编的范围是160平方公里,而不是460平方公里,是否已经明确?关于呈贡区创建面积问题,呈贡区已积极与市创办、省环保厅等上级部门咨询、沟通、协调,并向省政府请示,明确了呈贡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区按照呈贡区实际管辖区域160平方公里进行创建。
第五,专家里面提到的一个意见,针对两个未达标的指标,进行一个措施充实,包括细化和合理分析,我们会根据这些意见进行适当的补充。
四、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予以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这次听证会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梳理和汇总,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如:文本中有部分表述不到位、名称不规范的地方,需进行修改;针对两项未达标指标(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议加强整治力度,将提高指标的具体措施再细化、再明确,如实施的具体项目,项目的进展情况;建议明确区域规划的要求,通过与省厅、市局对接,确认创建面积;建议加强对生态功能区内的白龙潭水库、松茂水库的保护,措施具体化。以上代表们提出的这些合理化建议,将进一步增强《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修编)的科学性和纲领性,有助于推进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进程,我局将予以采纳。
(二)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也提出:建议修编原因再梳理,补充相关修编依据,如取得的成果,未完成项目等应归纳;建议增加2012年生态现状情况,以增加修编依据;文本中五个基本条件、22个建设指标,建议以附件的形式予以明确;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100%的依据是什么?产生工业固废的范围是哪些?建议考虑;修编每个环节都提到了未来5-10年的工作重点,建议明确该重点是什么?现状分析应紧扣国家、省考核指标来分析,目前哪些达标可进行罗列;指标考核是按哪个标准来执行,建议进行详细说明;卫生厕所达标率难完成,建议修改;三条河道清淤的问题,建议把经费列入。鉴于《呈贡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修编)是依据《云南省生态文明州市县区申报管理规定》及《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且《规划》编制基准年是2012年。一部分建议已经在《规划》修编文本中予以明确;涉及项目完成情况及指标达标情况的建议,呈贡区有一套具体的省级生态文明区的申报材料已予以明确;还有一部分建议与《云南省生态文明州市县区申报管理规定》及《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相关规定不符,故以上建议不予采纳。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