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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投诉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10-09 15:21:25       来源:斗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规范医疗投诉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患者及其家属对本中心医疗技术、服务态度、诊疗流程、医疗收费等方面的投诉处理。

投诉渠道

1.现场投诉: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本科室无法处理的投诉,交由办公室继续处理

2.电话投诉:公示投诉专线0871-67484829。

3.书面投诉:意见箱、信函、电子邮箱1761614528@qq.com。

4.上级转办投诉呈贡区卫生健康局转办的市长热线、信访等。

受理要求

1.所有投诉须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填写《医疗投诉登记表》,确保信息完整(包括投诉人、时间、事项、诉求等)。

2.紧急投诉(如重大医疗纠纷)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

第四条 处理流程与时限

1.一般投诉(如服务态度、等候时间):责任科室3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至办公室

2.复杂投诉(如医疗质量、收费争议):由中心领导班子介入,7个工作日内由科室负责人出具调查结果。

3.重大纠纷(如医疗事故争议):按《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处理,必要时启动第三方调解或法律程序。

第五条 反馈要求

1.投诉处理结果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回复投诉人。

2.需延长处理的,应向投诉人说明原因并明确时限。

六条 整改与问责

1.责任科室根据投诉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

2.对高频投诉问题(如服务态度健康证办理等),由中心领导班子统筹优化流程。

3.经查实存在过错的,按相关工作方案填写上报。

4.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

档案管理

投诉处理全过程资料(登记表、调查报告、整改记录等)由办公室存档,保存期不少于3年

定期分析

1.每季度汇总投诉数据,由被投诉科室分析根本原因,形成情况说明报办公室存档

2.将投诉案例纳入中心领导小组会议分析讨论,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九条 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由斗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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