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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公卫措施

发布时间:2026-04-16 09:27:07       来源:呈贡区卫生健康局

(一)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以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公共卫生工作管理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传染病监测、报告、处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流程

发现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源性疾病、群体性中毒等)时,严格执行以下流程:

1、及时报告:首诊医师立即报告医务科,30 分钟内完成院内上报,按规定逐级上报属地卫生健康及疾控部门。

2、应急响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规范落实患者隔离、现场管控、消毒防护、专家会诊等措施。

3、规范处置:按照上级指令,落实专车、专人、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在院内规范隔离救治,严防疫情扩散。

(三)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制度

建立并严格执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临床医师在诊疗中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须在2 小时内通过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完成网络直报,规范采集、留存患者生物样本,完整记录临床症状、饮食暴露史、可疑食品及进食场所等信息,确保监测报告及时、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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