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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确定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3:33:07       来源: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确定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和《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校评估办法》 有关要求,拟开展呈贡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确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具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和《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办法》明确的条件,呈贡区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职业培训中心等单位。

(三)申报条件。承训机构须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国内开展培训项目;有配套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师资队伍,培训质量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无违规办学 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月14日至2月28日

地点:呈贡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呈贡区乌龙街道惠景园

D8栋一楼)

三、申报程序

(一)书面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院校、机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机构登记证书,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政府相关部门批复;

4.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5.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法定代表人征信;

8.培训专业、工种和级别目录;

9.收费批文及收费备案登记情况通告;

10.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

11.教师名册、管理人员名册;

12.校企合作协议;

13.上一年培训及推荐就业情况;

14.上一年年度检查报告书;

15.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16.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涉法涉诉情况;

17.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2-17 项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印章,按顺序装订成

册(一式三份)

(二)审核认定。按属地原则受理培训机构申请,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況。依据《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专核评估办法》相关规定,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并结合专业设置和机构布局统筹确定承训机构。

(三)建立黄页。呈贡区退役军人局向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评估结果,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上报生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汇总评估结果审核后,统一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监督。公示完成后,建立2023-2024年度承训机构黄页,在官方网站和媒体上集中公布,供退役军人和承训机构使用。

(联系人及电话:李箫敏 67473136)

附件:1.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附件1 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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