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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呈贡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11:09:16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呈贡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呈贡区三台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

(一)基本情况:呈贡区三台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于2000年经批准建于呈贡区龙城街道三台山公园内,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主碑高13.33

(二)划定保护范围呈贡区三台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划定保护范围宗地面积1106.88平方米

呈贡区罗彩烈士墓保护范围

(一)基本情况:罗彩烈士墓于1986年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先后在1950年、1984年、2001年和2021年四次对罗彩烈士墓、墓碑以及周边环境进行维修和扩建。

(二)划定保护范围呈贡区罗彩烈士墓划定保护范围宗地面积398.35平方米。

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3-2:呈贡区三台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位置示意图

呈贡区三台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位置示意图

附件3-4:呈贡区罗彩烈士墓保护范围位置示意图

呈贡区罗彩烈士墓保护范围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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