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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生育保险
来信时间:
2024-10-30 16:04:56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呈贡区人民政府
受理时间:
2024-11-20 15:19:32
回复内容:
张同志,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呈贡区医疗保障局调查核实,现将结果答复如下: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昆明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执行规程的通知》昆医保通〔2024〕41号规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住院费、产前检查费)、生育假期的生活津贴、生育营养补助费。 一、生育医疗费、营养补助费实行包干支付,生育住院费顺产25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5000元;产前检查费1000元,营养补助费1000元。生育津贴: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天数计发,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月平均工资(元)÷30(天)×假期天数。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按以下天数执行:1.女职工生育正常产假98天,生育假60天。2.女职工生育为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和营养补助费。 三、参保人欠费未超过三个月的,在完成全部欠费费用补缴后,视为连续缴费,欠费期间相关待遇可追溯享受。欠费超过三个月的,按照新参保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限。按照规定办理完成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缴费时间按规定累计计算。现将政策答复如上,如还有需要请拨打我局电话67484693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受理单位:
呈贡区人民政府
受理时间:
2024-10-31 16:31:59
回复内容: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