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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以有力监督推动“清廉机关”建设

发布时间:2024-09-26 09:29:15       来源:呈贡区纪委监委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更加凸显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对检察机关以法治之力服务“中国之治”、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了更重责任。

据了解,今年以来,呈贡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聚焦“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呈贡篇章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人员结构特点,通过教育“引”廉、监督“护”廉、制度“促”廉等措施,强化“清廉检察”机关建设。

教育“引”廉,拧紧廉政“总开关”

强化政治引领,做实政治监督,狠抓政治生态建设,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督促院党组,及时组织全院检察干警到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等实地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知纪明规懂法”党纪法规测试,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治教育警示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学习腾启刚同志先进事迹,激励党员干部在耳濡目染中见贤思齐、自强自励、廉洁自律、担当奉献。今年以来,共开展廉政教育6场次288人次,警示教育5场次320人次。

监督“护”廉,勤念廉政“紧箍咒”

压紧压实政治监督首要职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强化落实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监督检查,督促院党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第一议题”制度。同时,做细日常检查监督,将廉政谈话、警示诫勉、廉政档案填报、落实重大事项填报、廉政风险防控、办案风险提示纠正、案件质量抽查检查等常态化监督措施贯穿检察办案、检察工作始终。近年来,通过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6件,立案1件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次,分别发出纪律建议书1份,问题提示单3份。

制度“促”廉,筑牢廉政“防火墙”

严格落实《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细则(试行)》,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廉政风险,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处置等方式,对检察人员在廉洁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截至目前,已对13名新提拔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针对检察权运行、“三公”经费使用、公正司法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广运用廉政风险防控平台,深入查找部门、岗位、干警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205条。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打造风清气正的检察队伍’各项工作,以有力监督有序推动检察工作与清廉机关建设有机整合。”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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