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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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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蓝光花田国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调整非法
来信时间:
2024-04-06 17:34:25
来信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呈贡蓝光花田国际小区业主,目前小区在进行“关于向全体业主征求《蓝光花田国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调整建议方案》意见的公告及蓝光花田国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调整建议方案”事项,对于此事项我们有以下质疑: 1.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不合法,违规,物管委员会业里的主代表不具有代表性,代表不能覆盖所有地块业主,业主代表人数不足,且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没有在小区进行公告公示,是偷摸成立的非法组织,要求取缔非法成立的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在“关于向全体业主征求《蓝光花田国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调整建议方案》意见的公告及蓝光花田国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调整建议方案”里,公告里没有对调整建议是否通过设置门槛,公告不能以征求意见代替投票表决通过,应该对蓝光花田国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调整进行全体业主投票表决。 3.当地以各种理由阻拦小区分地块成立业委会,希望领导进行彻查。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oXKTWRQNNOxZZSeLNmH4Q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呈贡区人民政府
受理时间:
2024-04-19 17:14:46
回复内容:
黎明同志,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呈贡区斗南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蓝光花田国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置委员7名,除按工作要求配置的社区居委会代表1名以外,其余6人皆为小区业主,符合业主代表不少于物委会成员数的二分之一的要求;其物委会组建按照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开展,已在多处粘贴公示了物委会组建公告和组成人员公告,不存在您所反映的情形。本次征求意见是按照《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开展的,需要全体业主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关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的规定,蓝光小区无法实现分地块成立业委会。呈贡区斗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6日下午16时50分与您取得联系,已将以上处理情况告知您,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受理单位:
呈贡区人民政府
受理时间:
2024-04-07 15:21:28
回复内容: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答复情况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