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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 这次,呈贡检察官将普法做到了执法一线

发布时间:2023-03-13 14:26:13       来源:呈贡检察

3月8日,呈贡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王先生(化名)投诉,辖区乌龙街道办事处某小超市经营户向其未成年人子女售卖香烟。呈贡区两法衔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等协作机制迅速启动,区烟草专卖局将投诉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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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烟草专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商户经营活动开展检查,对存在的无证售卖烟草、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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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苔花工作室”充分履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检察官现场对商户经营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告知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经营香烟业务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等法律规定,提醒该商户必须要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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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执法检查现场进行普法宣传,是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在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中针对普法重点人群的一次普法尝试,也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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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把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以司法保护促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网络保护协同发力,不断用温情检爱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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