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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五分钟教您学会信用修复“网上办”

发布时间:2023-03-10 17:10:00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全程“不见面”“网上办”,加强信用修复指导,帮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促进信用服务再提升。


信用修复怎么“办”?网上就能办!

01什么是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的行为。

02信用修复的条件

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1.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2.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3.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03信用修复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书;

2.守信承诺书;

3.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04信用修复服务流程

1.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http://yn.gsxt.gov.cn/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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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企业信息填报界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联络员登陆界面。首次公示信息填报的应先完成联络员注册,请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红色)”,完整填写企业信息和联络员信息。已经注册联络员信息的,请直接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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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信用信息修复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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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信用修复页面,选择“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选择“列入文号”,自动带出关联信息;点击信用修复材料模板下载文书,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用修复申请书和守信承诺书;勾选材料书前面的方框,点击“上传”,弹出文件选择框,选择文件后,点击“确定”,完成材料上传;点击“保存”,完成修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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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看办理进度及结果。在导航栏中选择信用信息修复记录,查看办理进度,待登记机关审核后查询受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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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失信市场主体在信用修复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作出撤销信用修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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