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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呈贡区委政法委关于制作爱路护路宣传展板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0-11-18 10:50:46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中共呈贡区委政法委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制作爱路护路宣传展板

一、预算资金:0.8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市级下拨至呈贡区委政法委的铁路护路联防承包经费中列支。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A1501,目录名称:公共安全政策研究、宣传辅助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展板制作将区委政法委提供的铁路爱路护路内容排版,按照铝合金双面海报架,规格为600*900mm要求进行展板制作如因制作质量问题或与提供的宣传材料内容不符,应按照印制要求进行更改重新制作,此次制作爱路护路宣传展板数量30,总价8000,制作宣传展板需在1210日以前完成并交付使用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能按相关要求的制作工艺完成印制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爱路护路宣传展板交付使用日截止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市级下拨至呈贡区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承包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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