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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就业创业证
来信时间:
2020-11-10 16:56:56
来信内容:
请问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办理就业创业证吗?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呈贡区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0-11-13 11:10:59
回复内容:
李林豹同志,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就业创业证》办理地点即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地点,具体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统一为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 15 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办理地点为单位工商登记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此类情形的劳动者不需要亲自跑路,只需将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用人单位即可。 2. 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由劳动者个人申办,办理地点为劳动者本人就业创业地(以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准)或户籍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3.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可到全省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根据其毕业日期。半年内前来申请登记的,办理为求职登记;半年后前来申请登记并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办理为失业登记。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有完整“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向学校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中心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 4. 劳动年龄内(年满 16 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凭身份证、户口册或云南省居住证,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全市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是指各县市区的就业局、政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以及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服务窗口,联系电话和地址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政策咨询—> 机构名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