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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行政权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08-26 10:57:19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精简行政权力,优化营商环境

——两项区(县)级文化市场领域的其他行政权力被取消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品经营单位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和演出场所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到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是一种其他行政权力,通过备案及时掌握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便于文化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管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和《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两个文件,取消了“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2个文化市场领域的其他行政权力,将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文化和旅游部门。我局迅速响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调整对外公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接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调整进驻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并及时删除“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后台服务事项。

二是对接市场监管部门落实信息推送机制。函商呈贡区市场监管部门于艺术品经营单位和演出场所单位完成企业注册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推送单位信息。

三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保证群众知情权。通过对外政务服务窗口、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开展对外宣传活动,以便有关人员或单位及时知悉改革动向和改革举措,避免办理相关业务时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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