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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相关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7-02-22 14:24:59       来源:中国呈贡

无偿献血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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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献血者凭在昆明市献血的《无偿献血证》、有效身份证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用血证明,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一)献血者献血30日后至5年内,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三倍的血液量;

(二)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至终身,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血液量;

(三)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献血者,15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液量;

(四)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液量。

公民一次捐献一个机采单位血小板享受献800毫升全血的待遇。

《昆明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献血者献血30日后,其家庭成员凭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用血证明,按照献血者献血量的等量免费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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