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司法局组织部分重点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4-07-1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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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仍不悔改 教育期间现场逮捕
近日,龙城街道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陆某,因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达到撤销缓刑条件被现场逮捕。为惩前毖后,呈贡区司法局组织召开呈贡区2024年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大会。各司法所重点管理的认罪悔罪意识不强,服管服教态度不佳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此次大会
会上,呈贡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余永忠、呈贡区司法局龙城司法所所长冯健、省司法厅派驻干警董云分别从法律的严肃性、违法的成本、监狱外社区服刑和监狱内高墙下服刑的区别、监管人员被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警示教育,劝诫社区矫正对象端正态度,引以为戒。
随后石龙湖派出所警察现场宣读了陆某的逮捕决定书,现场对陆某进行逮捕。陆某某被押解后,在座社区矫正对象的目光都聚焦在陆某佩戴的镣铐上,本次警示教育对在矫期间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下一步,呈贡区司法局将继续按照相关管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为社区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