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昆明斗南花卉市场作为亚洲最大的鲜切花交易市场,在全国80多个大中城市中占据70%的市场份额,出口46个国家和地区,有全国10枝鲜切花7枝产自云南之说。花卉市场每天上万人次入场交易,矛盾纠纷也日益频发。
以人为本,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
为及时、就近、高效化解斗南花卉市场及周边的矛盾纠纷,呈贡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化解矛盾新方式,坚持党建引领,指导斗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在市场旁边设立“云花”联调室,整合辖区法院派出法庭、派出所、市场监管、人社、城管及花卉鉴定等多元解纷力量,采取调解员+法服所、调解员+派出所、调解员+劳动仲裁、调解员+市场管理主体、调解员+市场监管所等调解主体入驻的方式,搭建专业化“一站式”纠纷联动化解平台,及时、就近、高效化解斗南花卉市场周边矛盾纠纷。同时探索建立“远程调解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双轨道运行,当事人可通过“云智调”线上申请调解,使用远程调解化解矛盾,也可以线下申请,减少当事人诉累,将矛盾纠纷止于前端。
2023年7月9日,斗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云花”联调室接到一起因临时摊位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宋某某与唐某某在斗南花花世界1号馆附近因争抢摊位双方互不退让,发生争执, “云花”联调室值班调解员第一时间了解纠纷的详细情况,认真分析,整合资源力量,联合派出所、伟秀法律服务所一起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了解,宋某某与唐某某属在花花世界因抢夺摊位摆放点发生争执,后引发宋某某的售卖物品损坏,当时宋某某也报警,警察也到现场处理,后双方不满摊位和赔偿问题矛盾进一步度升,民警及时把当事人带到“云花”联调室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耐心的听取双方的想法意见,其次找出双方争议焦点,为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普法宣讲,然后采用“以情感人、换位思考”的方式,抓住矛盾关键点,以矛盾纠纷激化的后果和危害为方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劝慰,在调解员的大力开导下,双方当事人就临时摊位和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最终握手言和,一起因抢夺摊位引发的纠纷被成功化解。
常说“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群众利益大于天,唯有厚植民心,才能积聚力量,参与人员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感谢,也收获了满满的成就感,真正实现了精准普法+多元解纷有机结合,充积极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减少群众化解矛盾成本,降低命案发生,维护辖区稳定,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以法为纲,绘就基层治理同心圆
“您好,给您发一份《人民调解法》,我们给您讲解一下。”2024年2月1日下午两点,“云花”联调室工作人员走进斗南花市,与商户和摊贩面对面普法,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商户文明经营,遵纪守法,同时耐心倾听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积极引导,提升花市商户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云花”联调室采取“专班+兼职”的方式开展工作,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常驻值班,同时采取“调解员+法律服务所”、“调解员+派出所”、“调解员+劳动仲裁”、“调解员+市场管理主体”、“调解员+市场监管所”等调解主体入驻的方式,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能够对应组建专业的调解队伍,确保能够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依托法院“云解纷”系统建立“远程调解模式”,当事人通过“云智调”可在线申请调解等,可实现“不见面”远程调解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云花”联调室设置普法宣传专栏,摆放普法宣传册供群众翻阅。通过不定期开展《民法典》、反诈防诈、消费纠纷等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分析、研判花卉市场矛盾纠纷的类型、原因,对多发、高发、频发的案件进行归纳、整理,梳理其中的法律知识点,结合受理群众法律咨询、开展调解、市场走访等工作时机,积极向花卉市场的商户和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真正让花卉市场的广大商户提高法律意识,经营守法、解决问题靠法。
以花为媒,做好群众身边暖心人
为规范鲜切花交易,减少矛盾纠纷,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采取“调解员+法律服务所”、“调解员+派出所”、“调解员+劳动仲裁”、“调解员+市场管理主体”、“调解员+市场监管所”等调解主体入驻的方式,整合调解“坐诊”资源、建好调解“门诊”平台、开好调解“会诊”良方,打造“隐患排查、快速介入、释法说理、案件回访”全流程闭环,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斗南是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花卉交易拍卖中心,也吸引了国内外大量游客到这里旅游买花 ,涉外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在斗南市场做鲜花代买生意的汪女士,在朋友推荐下结识了泰国的花友S女士,之后汪女士与S女士达成了交易共识并开展鲜花交易,目前S女士欠付汪女士六万多元花款,汪女士焦急之际在花卉市场找到S女士理论,但对方坚持汪女士给她采购的鲜花是坏损的,不愿意支付欠款,双方发生矛盾纠纷,汪女士来到“云花”联调室寻求帮助。
“云花”联调室工作人员高度重视这起涉外纠纷,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安抚了汪女士的情绪并及时将对方约到“云花”联调室进行现场调解。在深入了解事情始末后,调解员还原了双方买卖的全过程:2022年7月到2023年1月期间,汪女士帮S女士购买鲜花并垫付花款及人工费共计7万余元,S女士收到花后于2023年1月支付给汪女士1万余元,之后便称收到的鲜花品质不佳导致无法售出,给自己造成较大的损失,不愿意支付剩余花款。汪女士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鲜花代买的义务,S女士理应支付欠款,双方当事人因此产生纠纷。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让步,调解员随即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进行劝解。在了解到双方的真实想法和诉求后,“云花”联调室的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但双方还是各执己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云花”联调室工作人员并未放弃,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在进一步解释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真诚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双方都对“云花”联调室为其解决纠纷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