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斗南街道殷联社区已搬迁未安置非农户后续安置分房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斗南街道殷联社区已搬迁未安置非农户后续安置分房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斗南街道殷联社区已搬迁未安置非农户后续
安置分房方案
为做好斗南街道殷联社区已搬迁未安置非农户后续安置工作,确保安置房分房工作平稳顺利开展。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呈贡区已搬迁未安置及D级危房群众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呈政发〔2023〕35号)《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呈贡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斗南街道殷联社区已搬迁未安置非农户后续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呈办通〔2024〕37号),特制定本分房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安置工作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新旧政策相衔接的原则;
(四)坚持抓阄选择、一次性安置完毕的原则;
(五)应安置指标(面积)匹配安置房源户型面积组合的原则。
二、分配对象
(一)殷联社区小王家营村支持国道213线(老昆洛路)改扩建工程,轨道交通1号线、4号线等交通工程建设,已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且领取过渡期租房补助、房屋已拆除但未完成安置非农户。
(二)殷联社区小梅子村、练朋尾大村、殷家村已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未完成安置非农户。
三、安置房及车位分配时间、地点
分房时间、地点以分房通告为准。
四、安置房源
(一)悦湖天境小区80平方米面积段(大于6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90平方米)、160平方米面积段(大于150方米且小于等于170平方米)未分配房源。
(二)龙斗三号一期安置房(殷实家园)120平方米面积段(大于11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150平方米)、200平方米面积段(大于18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平方米)未分配房源。
五、安置房分配户型
(一)应安置指标面积或剩余安置面积大于40平方米且小于60平方米的,在悦湖天境小区未分配房源中抓阄选取建筑面积大于6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80平方米面积段的安置房。
(二)应安置指标面积或剩余安置面积大于等于60平方米且小于90平方米的,在悦湖天境小区未分配房源中抓阄选取大于8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90平方米面积段的安置房。
(三)应安置指标面积大于等于90平方米且小于110平方米的,在殷实家园小区未分配房源中抓阄选取大于11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130平方米面积段的安置房。
(四)应安置指标面积大于等于110平方米且小于140平方米的,在殷实家园小区未分配房源中抓阄选取大于13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150平方米面积段的安置房。
(五)应安置指标面积大于等于140平方米且小于170平方米的,在悦湖天境小区未分配房源中抓阄选取大于15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170平方米面积段的安置房。
(六)应安置指标面积大于等于17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平方米的,在殷实家园小区未分配房源中抓阄选取大于18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平方米面积段的安置房。
车位:一套安置房配套一个车位,根据抓取的安置房位置,在对应安置房楼栋就近区域抓取车位。
六、具体分配程序
(一)抓阄选取房源及车位顺序
1.殷联社区小王家营村支持国道213线(老昆洛路)改扩建工程,轨道交通1号线、4号线等交通工程建设,已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且领取过渡期租房补助、房屋已拆除但未完成安置非农户,按照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时间顺序抓阄选取房源及车位。
2.殷联社区小梅子村、练朋尾大村、殷家村已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未完成安置非农户,按照《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协议编号顺序抓阄选取房源及车位。
(二)抓阄选房户(每户入场限2人)
户主根据分房时间到分房处报到,凭所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参加抓阄选取房源及车位。
注:户主已故的,由法定继承人确定或共同推举代表抓阄选房,提交已故户主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死亡证明、《推举书》、抓阄代表的身份证。委托他人抓阄选取房源及车位的,提交委托人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涉及法律纠纷的,提交户主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法院的终审判决文书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三)现场工作人员对抓阄选房户代表进行身份验证、签到。
(四)按以上(一)确定的顺序依次叫号抓阄,连续叫号3次后未到现场的,该号顺延至当天最后。
(五)安置房抓取后,即可抓阄选取车位。
(六)签订抓阄选取安置房及车位确认书。
(七)整理汇总抓阄选取安置房及车位数据后,开展资金结算、兑付、收缴工作。结算后需政府找补资金的及时兑付;结算后需群众找补政府资金的,必须交清相应结算款后持缴款进账单方可接房接车位。因安置对象原因导致无法接房接车位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七、殷联社区已搬迁未安置非农户,不按规定参加斗南街道殷联社区已搬迁未安置非农户后续安置抓阄选取安置房及车位的,将视为放弃抓阄选取安置房及车位权益。由实施主体在第三方公证机构的见证下,按照本方案“四、安置房源;五、安置房分配户型”抓阄指定安置房源及车位后,按照相关单位发布的停发过渡期租房补助公告规定的时间,该户不再享受指定房源面积段对应面积的应享受安置指标(面积)过渡期租房补助。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斗南街道殷联社区已搬迁未安置非农户后续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呈办通〔2024〕37号)文件执行;特殊情况报领导小组审议后按会议决定执行。
九、回迁安置房涉及相关税收及费用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本方案由呈贡区人民政府斗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